原标题:河池市“送审下基层”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该案证据还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若立即将案件移送司法,存在较大的案件质量风险。”近日,在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会议室,河池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与该区纪检监察干部一起集体审理该区纪委监委办理的1起干部骗取惠民补贴资金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小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这是该市“送审下基层”的一个实例。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河池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送审下基层”活动,变被动“坐审”为主动“送审”。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动走出机关,下沉到基层一线,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起评析、探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指导交流中将问题摆上台面讲清楚、弄明白,用实际行动打通执纪审查业务指导的“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送审”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前制定工作计划,每个季度向基层征求1次业务疑难问题。梳理汇总基层办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从上报的协审案件中选取2到3个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由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共同分析研判,找准找实疑难点,列出纪规法条依据,形成统一审理意见,安排时间到基层集中解答,逐一开展“送审”活动。
在“送审下基层”的同时如何有效避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等、靠、问”的依赖心理?该市纪委监委抽调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评查组,不定期开展“再监督”和“回头看”。评查组对全市辖区内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进行定期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各自认领并认真做好整改,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形成保障案件质量的工作合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先后到8个县(区)开展“送审下基层”活动,共收集问题126个,现场解释指导问题176个。
“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送审下基层的目的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基层案件质量。”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