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安康将市级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城区部分单位和群众必须立即撤离转移
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称,受连日来汉江流域持续大范围强降水影响,汉江干支流普遍涨水。9月28日8时汉江安康水文站水位达246.22米,流量12900m³/s,月河长枪铺段出现2190m³/s超警戒流量洪水。预报28日上午,强降水仍将持续,预测安康水库将会出现15000 m³/s-18000 m³/s的洪水过程,防汛形势异常严峻。按照《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9月28日8时将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防、抢、撤、救各项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实施大型水库联调联控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拦洪削锋滞洪作用,最大程度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加强巡查排险,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抢护、早排除。加强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防御。严格落实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撤离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全力做好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加强防汛信息报送,及时报送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和相关工作信息。
此外,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城区防汛抗洪“一号命令”指出,受汉江干流及其上游持续强降雨影响,汉江上游来水较大,水位持续上涨。安康水电站已加大泄洪流量,截至28日上午8时,汉江安康站水位达到246.22m,流量达到12900m³/s,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特发布城区防汛抗洪“一号命令”:
一、居住在枣园村、枣园社区、屈家河村低洼处和黄洋河周边低洼地带的单位和群众必须立即撤离转移到指定安置地点。驻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和群众,要密切注意汛情发展,积极做好安全转移和抗洪抢险准备工作。
二、负责组织枣园村、枣园社区、屈家河村、高井村及黄洋河周边低洼处群众安全转移撤离的包抓单位,要与各镇、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积极配合,立即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
三、担负接待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撤离转移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安置有序、保障有力、秩序稳定。
四、担负抢险救生任务的车辆、船只,要服从所属片区指挥长的命令,立即执行抗洪抢险任务。
五、公安机关和武警消防部队,要按照《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要求,加强洪水淹没区域的警戒巡逻,维护好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社会秩序安定。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