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华文任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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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区机关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华文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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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宇剑同志辞去区长职务的请求。报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闵行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决定陈华文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陈华文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区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勤勉尽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今后,将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踏踏实实做好政府工作。
三是始终坚持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体区政府组成人员,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积极抢抓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实施“南北联动,双核辐射”发展战略,对标强化“四大功能”需要,聚焦“五型经济”发力,依托政策和制度创新求突破,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始终坚持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的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产城融合的思路和理念,更好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加快实施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办好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人民政府。
五是始终坚持廉洁勤政。忠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承诺,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全区人民放心的廉洁政府。
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决定,接受李忠兴同志辞去闵行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张珺同志辞去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均报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还审议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张宁勇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慧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尧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其景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张珺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
沈萍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春兰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新胜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沈军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贾兰兰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局长;
郭卫民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局长;
徐啸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庭长;
林霞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七宝人民法庭庭长;
杨伟华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新虹桥人民法庭庭长;
左玉国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
吴瑞益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
朱秋晨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七宝人民法庭副庭长;
沈海星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浦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聂平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颛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胡志宏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艺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炜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胜春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新其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海民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龚惠斌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蓉蓉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信根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林靖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国强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周明飞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珺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春燕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啸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林霞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七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伟华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新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聂平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浦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静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