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发展改革委解读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系列政策
政策是机遇,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东风”。振兴皖北在全省层面有哪些配套支持政策?如何“迎风起舞”,将这些政策转化为皖北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与红利?9月24日,在全省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天培作了系列政策解读。
9月23日,在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永发家庭农场500亩北京菊进入采收期。近年来,相山区渠沟镇依托芳香小镇建设,推广具有药用价值又有生态观赏价值的花卉品种,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当地芳香作物种植面积达4000亩,总产值约1.2亿元。通讯员陈文骁摄
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赋予皖北“24条”专属政策,皖北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我省迅速行动,先后制定《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将国家战略转化成为安徽行动,构建起加快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同时,出台了《支持集聚区建设和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系列配套政策举措》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落地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以集聚区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
制定这些系列政策有何考虑?“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聚力皖北发展弱项短板,力求形成推进工作落地闭环。”张天培解读道,比如围绕皖北产业层次低、集聚度低、承载力不足等瓶颈制约,我们着力构建“6+2+N”产业承接平台,推进集聚区加快建设,培育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围绕吃干榨尽国家支持政策和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最新决策部署,提拎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重大举措,作为今明两年推动集聚区建设和皖北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书”和“施工图”,并遴选系列配套政策举措,实行一年一集成、一年一创新,丰富政策落地“毛细血管”。
《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皖北新十条”。张天培介绍,该《意见》主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思路,系统提出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社会民生事业、提升开发区发展能力、优化土地供给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干部人才保障等10条政策措施,力求在省级财力允许、政府职责可及、依法依规的范围内,尽可能更多支持、推动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发展。
《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当于集聚区在省级层面的建设“路线图”。“它不仅提出了集聚区的建设目标,即力争到2025年集聚区品牌影响力初步显现,2035年成为全国知名品牌,还在空间布局上提出率先在皖北六市和四个县(市)所在市各选择一个开发区,作为省市共建的‘6+2’试验区,连同其它皖北省级以上开发区,加快构建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6+2+N’产业承接新格局。”张天培介绍说。
关于《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综合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南北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修订)》和《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通报制度》,即“两考核一通报”制度,对促进皖北振兴发展的作用在哪?
“细化政策、激励发展,是这几项制度的主要作用。”张天培表示,集聚区建设绩效考评办法主要将国家及省有关集聚区政策导向和目标定位,细化分解为易采集、可考核指标,落实绩效评价和奖优罚劣制度,加快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科学承接的产业聚集发展平台,激发园区平台内生动力;工作通报制度是按季度对政策文件落实、重要事项办理、重大项目招商和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工作高效运行。
围绕南北合作园区考核办法,张天培表示,该办法相比以往的制度有了调整,不仅增加了园区结构优化、土地节约等动态考核指标,坚持考核增速与考核增量相统一,还优化了招商联动、产业合作等指标评分标准,将援建方工作成效与园区建设整体水平相挂钩,同时还充实了综合服务指标内容,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记者王弘毅孙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