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与《检察日报》共同成长|《检察日报》见证了我的成长
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稿,是在2013年。彼时的我刚从事民事检察工作,面对厚厚的案卷,错综复杂的案件,各执一词的当事人,常常手足无措。
那是一个沉淀了十余年的股权纠纷,当事人是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纠缠在自己的“冤情”里,听不进任何反对的声音。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各种证据,我们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作出这个决定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老人放下心结。第一次给当事人做息诉工作,如何用接地气、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释法说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讲深讲透,是一门很大的课题。经过几次周折,大爷最终认可了我们的决定。这个故事被我写进了办案札记,被《检察日报》采用时有一点小小的欣喜和成就感。
后来,遇见了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我把他们的喜怒哀乐记下来,把案件里显现的人性写成文章,发表在《检察日报》。在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案件里,我见识了人性的黑暗与复杂,更加客观地审视案件,我的内心越来越强大,在法律监督道路上的脚步也走得越发沉稳与坚毅。非常荣幸的是,这些成长的印记都被《检察日报》一一留存,它见证了那个瘦瘦小小的、有些腼腆的姑娘长成了高高大大、干练沉稳的中年人,更见证了民行检察从个案纠错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史。
除了办案,我开始学着写诗。生活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诗意也是。第一次向《检察日报》的绿海副刊投稿,写了一首诗叫《老屋》,很快就被采用,后来这首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诗歌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后来,《检察日报》陆陆续续地刊登了我的一些小诗,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同事问,获评典型案例和录用诗歌相比,哪个更开心?我回答:没法比,毕竟快乐的维度不一样。诗歌是我工作之外的光,是我对四季更迭的感悟,是走过荒凉河岸仰望星空的底气。检察工作和广阔的文学之间,其实是一种充满魅力的双向流动:检察工作可以成为我们探索文学的一种角度,而文学亦能成为我们反思检察工作、延伸检察工作的触角。热爱就是检察人对生活的底色,有了这份热爱,我们才能有职业威严之下的人文正义,有我们身份背后的侠骨柔肠,有我们法律职责下的理想情怀。
这些年,习惯了用笔记录自己的成长。很感谢《检察日报》为检察干警搭载了一个多元化的平台,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工作的价值就是在某一段路上留下痕迹。在这条路上,《检察日报》总能激励我们前行,感恩你一直都在。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