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被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日期:09-22
法院

原标题: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正义网台州9月22日电(通讯员陈登科应佳静)近日,仙居男子李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经浙江省仙居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被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黄某因房屋买卖纠纷将李某诉至法院。2020年8月21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确定由李某把房子过户给黄某并归还借款。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将房屋过户给黄某未归还借款。

2020年9月4日,黄某向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向李某发送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李某的一辆小型车辆,并要求其3日内交出车辆。李某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以该车辆已经于2020年4月份左右抵押给其他债权人为由一直未交付该车辆。

2020年11月26日,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立案审查。后李某主动投案,对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检察官表示,李某的车辆虽然已经抵押给第三人,但未经案外人异议程序、诉讼程序审查确定的,仍应当认定为李某名下车辆。李某拒不交付车辆的行为仍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李某在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期间,履行完毕生效裁判,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对李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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