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09-19
郴州市

原标题:郴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郴州市纪委对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原院长周伟平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周伟平利用担任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9.38万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此外,周伟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周伟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首建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7月,时任北湖区城投中心常务副主任、区交投公司总经理、区财税工委副书记首建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2019年10月,首建明在任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2021年2月,首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临武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雄清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唐雄清在任临武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平在任临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金江中队中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此外,唐雄清、刘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唐雄清、刘海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桂东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原大队长方剑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时任桂东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方剑决定私设“小金库”,并以春节、端午、中秋慰问等形式,将“小金库”资金作为津补贴发放给工作人员。对此,方剑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监管大队一级警员郭晓艳听从领导安排负责“小金库”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桂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颜雪飞作为分管大队业务及局财务的副局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方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晓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颜雪飞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

5.安仁县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干部胡曼华等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8年,时任安仁县龙市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曼华在分管龙市乡民政工作期间,龙市乡民政办以“资料费、租车费”的名义虚报套取13800元用于发放燃油补助,胡曼华个人领取4200元。对此,胡曼华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胡曼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胡曼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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