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次谈话后她幡然悔悟
百色市投资促进局会议室座无虚席,鸦雀无声,气氛异常严肃,LED电子屏上“干部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会标格外显眼。
“由于我在乡民政办工作期间,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上的失职,希望大家以我为鉴。”9月14日上午,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局宣读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受处分人刘某某现身说纪。
事情源于今年3月,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该市投资促进局四级主任科员刘某某7年前担任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民政办助理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没有入户认真审核低保户陆某某户家庭减员情况,导致陆某某岳父母过世后仍长期领取农村低保的问题线索。
经过初步核实,认定反映刘某某的问题属实。6月22日,该纪检监察组对刘某某涉嫌存在工作失职问题进行立案审查,随后对刘某某进行谈话。
“陆某某岳父母相继去世后仍然享受低保的事情,你清楚吗?”
“我没听说过,也不知道。”
“你和同事有去陆某某家中入户开展动态管理核查过吗?”
“没去过,不知道同事是否去过。”
“陆某某岳父母去世后仍然长期享受低保,你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不知道。我当时只是一小小民政助理,陆某某户多领取低保金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况且,这份工作又不是我一个人做的,低保金也不是我发给的。”刘某某理直气壮地说道。
纪检监察组见她如此抵触,决定再择时机安排谈话。
时隔几日,纪检监察组找到刘某某进行第二次谈话。
“我回去后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了你们提到的陆某某户多领低保的问题确实存在。”刘某某主动引出话题,语气中没有了第一次谈话时的理直气壮。
“虽然当时我也负责低保工作,但是也有沙梨乡包村工作组、民政办、县民政局一起审核把关才同意批复发放的呀,应该是这几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我一个人承担责任。”刘某某抱怨道。
“如果你工作严谨一些,把住低保名单核减上报的第一道关,怎么会有陆某某多领低保这么多年的事情发生呢?请你回去再认真思考一下,下次我们再谈。”纪检监察组见刘某某的态度稍显缓和,但仍然没有完全认识到自己在陆某某户多领取“死人保”问题中应承担的责任。
“上次谈话后留给你的问题,你思考得怎么样呢?”10天后,纪检监察组开门见山地问刘某某,开始了第三次谈话。
“我还是认为不应该是由我一个人承担责任。”刘某某回道。
“你在担任民政办助理时的工作职责有哪些?”“你在任职期间有没有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动态管理?”“包村工作组报给你们的动态核实材料和最后上报县民政局的材料,你们有认真核对、把关过吗?”针对纪检监察组谈话人员的一连串发问,刘某某无言以对,默默地低下了头。
“你们刚开始找我谈话时,觉得即使有问题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为什么单单找我?所以内心很抵触。经过这几天的思想斗争,听了刚才你们所讲的,我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低保工作制度,没有认真收集原始材料,没有认真审核把关,是应该负直接责任的,是我工作上的失职。我愿意接受组织给我的处理。”刘某某心平气和地说道。
经查,2012年3月,沙梨乡委敢村陆某某户向乡政府申请农村低保并获批,陆某某妻女、岳父母共5人享受C类农村低保。2012年12月、2013年1月,陆某某岳父母相继去世。然而,时任沙梨乡民政办助理刘某某等人在没有认真审核该户家庭人口变化情况下,直接在《广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2013年”“2014年”审核享受C类低保5人栏上盖章并签名,导致陆某某岳父母去世后仍然违规领低保5年之久,共计10734元。
最终,刘某某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
“虽然处分的不是我,但是也给我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细心审慎,严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不然下次可能就是我。”会后,该局一干部感慨道。(百色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