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投产的投资资金“回笼”了
今年8月20日,贺州市某投资集团公司收到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来的股权回购款500万元。
这是2020年7月以来,该市某投资集团公司收到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来的第三笔股权回购款。截至当天,该公司已收到股权回购款共计4226.56万元。为何多次出现同一公司转来的股权回购款?事情还得从贺州市委的第九轮巡察说起。
2020年5月26日至8月31日,贺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该市某投资集团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按照常规巡察流程,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查阅档案材料、走访摸底、谈话了解,连续几天下来却没有什么“收获”。
“投资集团资金流动比较大,都有专业财会人员做账,账面一般看不出什么问题,我们要重点关注一些重大投资是不是有效投资,特别是合作方以股权方式投资,我们的投资资金是否真正发挥效益?重点要往这方面查找问题……”巡察组负责人在组务会上提出新的思路。
随即,巡察组人员兵分两组,同步开展新一轮核查工作。一组梳理核对近年的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关注合作方以技术参股的项目;另一组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工作。很快,该公司2018年至2019年与广西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投资4630.88万元开展高端动物疫苗产业化的项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这笔投资时间已有两年多,效益如何?”巡察人员找来集团公司的财务经理了解情况。
“我不是很清楚,投资款我们是拨付了,至于有没有产生效益,要问项目的负责人……”集团财务经理支吾半天给出这个答复。
“四千多万元的投资,两年多有无收益,财务经理都不清楚,看来这事有些蹊跷……”组务会上,大家分析研判后一致决定顺藤摸瓜,核查清楚这笔投资的具体情况。
巡察组找来集团公司账户银行流水,追踪投资资金去向。经核查发现,投资款转入广西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后,这笔投资款又被转到了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至今还没有真正落实投产。
“这笔合作生产高端动物疫苗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款,有流失的风险,必须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党委,督促落实国有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巡察组集体研判后,经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及时找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谈话,反馈问题并尽快落实防止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处置工作方案。
该集团公司党委负责人积极认领主体责任,于2020年7月7月,在巡察组现场撤点之前,与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决定将股权作价5453.12万元售于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至27日,该市市委第九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对被巡察单位逐一反馈巡察情况。其中,向该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反馈的16个问题32种具体表现,直接指出该公司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够扎实的问题,以及项目投资后期管理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反馈问题后,该集团公司党委认真履行党管企业的职责,对照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失风险,加大对投资的审核把关,做好风控监管,完善投资战略建设。
同时,该集团公司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制定《投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和项目投资后计划,加强项目投资后期管理,对混改企业派驻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