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汕头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人挖塘养牛蛙,官方:已立案查处
近日,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期间,有群众举报称,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乌头厝村有人在红场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用多台挖土机大量开山毁林,挖塘养殖牛蛙,该路段臭味熏天,该养殖牛蛙场污水随意乱排,严重破坏土壤和饮用水源,威胁人民生命安全。
督察组将线索转交地方办理后,9月15日,广东省在公开的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中称,经核查,红场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确存在养殖牛蛙情况。目前,已针对养殖场经营人林某标未经批准,私自平整土地,建造养殖场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红场镇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涉及的老村和苏明2个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停职停薪处理。
9月8日接到督察组转办件后,汕头市立即落实潮南区领导包案。确认该举报与8月27日红场镇巡查中发现的非法牛蛙养殖点为同一地址。该场经营人林某标于2021年5月开始基建,6月陆续开始养殖,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没有配套治理设施。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测绘大队实地测绘,校对用地图,该场用地地类为园地,非山林地。
8月27日巡查时,养殖场确实存在气味,经落实整改至9月8日接件后现场调查核实时异常气味已消除。
调查发现,牛蛙养殖场养殖尾水直排旁边沟渠,最终汇入红场水库。从9月8日起,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该场总排口下游约300米处丰厝河段、溪南山地溪、红场水库(大坝内侧)每日分别取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这3个点位水质cod指标均在20mg/L以内、氨氮指标均在1.0mg/L以内、总磷指标均在0.05mg/L以内、溶解氧均≥5,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尚未发现对下游水源造成影响。
8月27日,潮南区红场镇巡查发现问题并向老村村发出《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后,至9月8日接举报件前,该场已拆除大部分养殖池。为彻底落实整改复种,9月8日,红场镇再次向老村村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依法依规全力整改,落实整改落实到位。9月10日,该场已全面拆除养殖池,平整场地9.18亩,并种植番薯5000多株,后续管养将以纯天然、无施加农药化肥的方式进行绿色种植。
此外,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于9月10日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汕环执责改〔2021〕34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汕环执告〔2021〕315号),对该养殖场经营者林某标涉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立案查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于2021年9月8日对该养殖场经营者林某标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私自平整土地、挖掘养殖池和搭建临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021年9月8日,红场镇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涉及的老村和苏明2个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停职停薪处理;9月9日,对涉及的苏明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9月10日,经中共红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镇自然资源工作以及镇水利工作的负责同志诫勉处理。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