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来源:宁夏日报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方案》明确,全面建立智慧税务新体系。依托智慧宁夏建设,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建成税务部门与外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和全面升级。建立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新体系。落实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优化宁夏电子税务局等功能,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和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推进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建设,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扩大部门间出口退税数据共享,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速度,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方案》指出,优化建立税务执法新体系。积极支持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改革等重点任务,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产业发展。在税务执法领域推广应用“首违不罚”清单。落实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程序,推动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费事项范围。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方案》进一步明确,建立精准有效税务监管新体系,全面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共享至宁夏和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深化税收共治新体系。完善税务部门与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措施。加强税务部门与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交换和联动执法,以“互联网+监管”为契机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