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陈晓洁)近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计7章34条,包含适用范围和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成果及运用、保障措施与工作责任等内容,旨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指导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提高审查质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据介绍,《办法》所称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与政策制定机关及评估事项无利害关系,且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实体性咨询研究机构,包括政府决策咨询及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办法》指出,第三方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专业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在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报告中体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情况。
《办法》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可以依法选择境外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自贸港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政策措施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口岸公共卫生安全、数据安全和国防建设等情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