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让群众感受检察蓝的暖意
讨薪
合川:支持起诉助七旬老人追讨欠薪
“虽然有这个调解书,但是他们如果不执行怎么办?”日前,拿到与用工单位关于工资支付的调解书,老尹还是有些不放心,向支持起诉的检察官表达自己的疑虑。
“白纸黑字写着呢,他们赖不了的,如果期限到了,还是不给你们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遇到弄不明白的地方,随时给我们打电话……”检察官的解释让老尹心里踏实了。
今年74岁的老尹家住重庆市合川区,是合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年龄最大的当事人。
6年前,身子骨硬朗的老尹在村子边上的一家养殖公司里做工,每月收入1800多元。“我当了一辈子农民,年纪又这么大了,每个月还能拿到这些工资,真的很满意。”老尹说。但是,从2020年初开始,养殖公司的经营每况愈下,经常拖欠工资。到了年底,公司不再聘用老尹等人。解聘时,养殖公司尚拖欠14名员工工资共计28万余元,这其中就有老尹的18450元。
从今年初开始,老尹等人多次找养殖公司讨薪。虽然在调解委员会等参与下,养殖公司出具了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但是老尹等人的钱还是没有着落。
5月,合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发现14名员工都是农民,其中60岁以上的10人,对维权知识知之甚少。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检察官认为该情况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向老尹等人讲解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相关情况。
“这个政策好,我相信你们,我只想拿回工资。”合川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于5月8日向合川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老尹等人追讨欠薪。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促进治理、双赢共赢等司法理念,积极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
“疫情影响了公司的生意,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钱。我们现在正努力恢复经营,已经有了一些起色,但是还需要时间。”在调解会上,养殖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说。
“我们在公司工作了五六年,对这个公司还是有感情的。我们也不想公司垮掉。”对公司的难处,老尹等人表示了理解,希望公司能像以前一样正常经营。
“养殖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拖欠工资……”经过法官、检察官的努力,日前,法院根据当事双方的意愿,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护童
沙坪坝:督促监护令“唤醒”缺位监护
近日,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来到南川区,向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小杰的法定代理人刘某宣告督促监护令,并进行训诫。
15岁的小杰是初三学生,因成绩不好产生厌学情绪,进而萌生离家念头,其母刘某发现后对小杰严加看管未果,遂将其送至某教育基地接受为期半年的全封闭行为矫正,希望对其有所改变。小杰在基地接受矫正期间,遭受教官殴打,致其纵隔气肿、肩胛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事发后,教官带小杰就医,接诊医生发现端倪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及时与小杰的母亲取得联系。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按照沙坪坝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机制的要求,及时将情况通报沙坪坝区检察院,该院第一时间派检察官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中,“莎姐”检察官发现,小杰性格内向且叛逆,不愿与父母沟通交流。案发后,小杰与父母的关系愈发紧张,开始夜不归宿。“莎姐”检察官认为,小杰此次遭受侵害与原生家庭有很大关系,为全面了解小杰的情况,该院委托社工对小杰开展社会调查。
“小杰的家庭结构虽然完整,但父亲在家庭教育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小。母亲对孩子的意见听取较少,久而久之小杰便心生逆反,监护人的教育方式急需改变。”南川区映山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社工吴贵川将调查结果告诉“莎姐”检察官。
综合全案情况,该院决定向小杰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莎姐”检察官介绍:“考虑到社会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把督促监护令的重点放在了监管技巧的提升上,要求监护人分析自身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逐条列出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改善;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让监护人与孩子一起制定活动计划并完成;确保监护人与孩子定期交流沟通,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要求监护人与孩子一同参加普法活动,正面引导孩子改善抽烟、沉迷网游等不良行为。”目前,小杰父母已开始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潼南:异地检察协作帮小豪开启新生活
近日,潼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何小辉与小豪视频通话时,小豪开心地与检察官分享自己的喜悦。现在的他,靠帮教期间在饭店学习到的手艺养活自己,开始了新生活。
小豪家在四川省遂宁市,曾经是涉案未成年人。2020年3月,17岁的小豪辍学后在酒吧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唐某(另案处理)。一天,唐某带着小豪从四川遂宁来到重庆潼南,让小豪帮他盗窃路边停放的摩托车。虽然小豪知道这是犯罪行为,但出于哥们义气,还是听从唐某的安排,帮忙望风,协助唐某偷走2辆摩托车。案发后,被害人报案,民警很快联系到小豪。小豪到案后,其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该案被侦查机关移送到潼南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院何小辉发现,小豪是在唐某的教唆下犯罪,且到案后具有悔罪、退赔表现,犯罪情节轻微。那么,小豪是否具备挽救和帮教的条件呢?
考虑到小豪的居住地在四川省遂宁市,何小辉依托川渝协作机制,根据两地检察机关会签的《护航遂潼一体化发展检察合作协议》,向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发出异地协作委托函,商请该院未检部门协助调查小豪的情况。
“小豪以往表现良好,家庭功能健全,社区居民无不良反映,只因交友不当,受到不良影响才误入歧途,适合社区矫正。”经过社会调查,船山区检察院向何小辉反馈了调查结果。
综合其日常表现及相关当事人意见等因素,潼南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8个月的考察期限。
2020年9月,在船山区检察院宣告室内,检察官向小豪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两地检察机关、遂宁市点滴公益事业促进中心、小豪及其监护人共同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按照协议,专业社工和检察官对小豪进行帮教,并帮助其学习一门技术,使之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今年5月,为期8个月的帮教结束,潼南区检察院正式宣布对小豪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今,小豪开始了新生活。
救助
第一分院:被害人患病多年的母亲有了依靠
日前,在大足区检察院,申请人李女士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手中接过1.5万元司法救助金。
李女士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刘某的母亲。1996年3月,因琐事纠纷,刘某被龙某、蒋某等人持械杀害。随后,蒋某等人陆续到案,并被判处刑罚,但主犯龙某一直在逃。随着刑侦技术的发展,在2020年公安机关开展的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中,藏身云南的龙某在大数据比对下,被警方抓获。今年4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龙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办理该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此时,刘某的母亲李女士已经73岁了,是大足区某机械厂的退休工人,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李女士的丈夫已去世多年,李女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出行都只能倚靠轮椅,还要照顾患病多年的女儿,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发现了李女士的困境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将这一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该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李波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发现龙某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结合李女士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向其告知了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
得知李女士身患疾病、出行困难这一情况后,李波主动前往100公里外的大足区,帮助李女士申请司法救助金,并为她讲解申请资料填写细节。
“我之前一直不晓得国家有司法救助这项好政策,谢谢你们告诉我……”离开时,李女士拉着李波的手,不停道谢。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李女士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5件,为申请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近10万元。
大足:帮致残快递员解了燃眉之急
“这下手术费用有着落了,这笔钱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黄先生对上门回访的大足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林感慨道。
黄先生的感慨让刘林想起了今年5月第一次见到黄先生时的情景。这一天一大早,黄先生就来到大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他略带迟疑地向负责接待的检察官刘林询问:“我听邻居说,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不晓得我的情况符合不?”
通过交谈,刘林了解到,黄先生的职业是快递员,2018年7月的一天,他正常驾驶电动三轮车派送快递途中,被罗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事故造成黄先生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3月,法院判决罗某赔偿黄先生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8万元,肇事车所有人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肇事车辆未购买任何保险,经过此次事故后又变成报废车,不具备拍卖价值,且两名责任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因此,黄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也未得到任何赔偿。
“当初治病的2.6万元医药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至今还没还完……”黄先生告诉刘林,因为没钱继续做恢复手术,行动尚有不便,导致快递工作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今年4月,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大足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来到黄先生所在的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现场讲解的司法救助内容引起了黄先生邻居的注意,还将该院现场发放的宣传资料转交给了他。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按照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因此,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听完黄先生的诉求,刘林向他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说明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收到黄先生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根据调查情况,刘林及时形成司法救助审查报告,提交上级机关审核,为黄先生申请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
璧山:为损失养老钱的阿婆申请司法救助
日前,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张阿婆家,看着被汗水浸湿了制服的检察官,张阿婆满眼都是感激。
“这个是救助金发放登记表,手续完善后救助金很快就会到账……”检察官一边说,一边拿出表格。
张阿婆和璧山区检察院的渊源,要从一起申诉案件说起。
2018年10月的一天,张阿婆在乘坐公交车时,背包内的1万余元现金被丁某、李某扒窃。2019年2月,二人均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他们服刑期间没有钱赔给我也就算了,可是,他们都出来这么久了,还是没有赔我钱……”今年7月6日,张阿婆以原案判决量刑畸轻为由,向璧山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原案卷宗,审查了原案及申诉材料,询问了申诉人。为打开申诉人心结,促进矛盾化解,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7月20日,璧山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申诉人在会上充分陈述了申诉理由和依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并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就本案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有针对性地提问、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原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
“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但我的损失怎么办?1万多块钱,对于我这个70多岁的残疾人来说,是养老钱,是救命钱……”最后陈述时,74岁的张阿婆表示认可原判,自愿服判息诉,同时也哽咽着道出了这些年的心酸。
原来,张阿婆身有残疾(四级残疾),其丈夫和儿子均已去世,两个女儿也都出嫁了,她独居在公租房里,又患有冠心病,需常年服药,而她的全部收入仅靠每月1000余元的养老金。因受犯罪侵害,她的生活难上加难。
听完张阿婆的讲述,现场的人无不动容。根据张阿婆的情况,该院当即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详细介绍了司法救助金发放政策。听证会后,张阿婆向璧山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收到申请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张阿婆争取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张阿婆年迈且行动不便,检察官来到她家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当日下午,司法救助金打到了张阿婆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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