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贺州平桂:召开两场返薪协调会破解企业员工欠薪难题
一个不能漏,205名员工的工资全部追回
贺州平桂:召开两场返薪协调会破解企业员工欠薪难题
9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第二场返薪协调会,在人民监督员、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劳动保障等部门工作人员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唐某亲属将27.89万元工资款发到了被拖欠工资的97名员工手中。
谈起这起案件,承办检察官梁军感慨万千。一开始,检察机关为报案的企业员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63.97万元,但在返薪协调会现场却来了新的讨薪者,一名律师也要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这两个意外情况让本已查清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欠薪案件出现新疑点
时间回到今年2月,平桂区一企业经营者卢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案件移送平桂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该院查明,涉案企业是一个合伙性质的企业,股权复杂、股东众多。2020年9月至11月,因企业内股东之间股权变更、经营纠纷等因素,陷入暂停营业状态,导致大量员工工资被拖欠。员工多次集体讨薪,劳动保障部门也责令该企业限期支付员工报酬,但企业仍拒不支付。
该公司股东众多,许多股东都找不到,而卢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向卢某耐心释法说理,并于今年2月20日组织了返薪协调会,为报案的108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63.97万元。
“我们是保洁部的工人,公司也欠着我们的工资,名单上咋能没有我们的名字嘛?”当天,7位六旬老人的身影引起了该院检察官的关注,但检察官翻阅了证据名录,并未发现7位老人的资料。“公司欠了去年9月至11月的工资没给。”老人杨某坚称被欠薪。
报案的员工均登记在册,这7名老人会不会是被拖欠工资款却没有报案的员工?杨某表示,他们确实没有报过案,是听说检察院给大家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所以特意从钟山县赶了过来。
此时,一个自称是案件证人唐某律师的人,也找到了梁军,要向检察机关提交一份关于唐某股权已经全部转让的法律意见书。唐某是该企业的管理人,案发后与企业员工、财务人员等一起作为证人来证明公司经营情况、员工数量和欠薪具体情况。
通过对证据的重新梳理,梁军注意到,一些员工曾表示企业有一位姓唐的股东,这与律师提交的内容有矛盾之处,此案是否还有尚未查清的事实?
检察官引导补充侦查查明事实
卢某曾在做笔录时供述,他与另外一名实名股东实际占股40%,唐某在企业成立时占股60%,后唐某在企业经营期间招募了他人参股,股权多次变更,案发时唐某是否持股、持股比例多少不明。
笔录中,唐某表示企业成立时自己确实与卢某签订了协议,个人持股60%,但案发前自己已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了新招募的股东,目前只是企业名义上的董事,只负责参与企业日常管理。
唐某是否还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承办检察官与侦查机关列出补证清单,补充的大量证据证实,唐某仍是涉案企业的股东,在案发前其所称转让出去的股权已全部返还到其名下。
2月25日,平桂区检察院以书面形式向侦查机关建议追捕唐某。历时半年,侦查机关通过发布通缉令、严密排查布控等,于7月在外地将唐某抓获归案。8月26日,平桂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批准逮捕。
自行补充侦查,为205名员工追回欠薪91万余元
返薪协调会上7位老人的出现,让梁军怀疑此案中可能还存在未报案的员工或被拖欠的其他工资款,于是马上建议侦查机关补充调查,并以多种途径让已领取欠款的员工通知未报案的员工及时报案。
在检察机关引导及平桂区劳动保障部门、侦查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共补充移送了86人被拖欠29.69万元工资款的证据材料。
8月19日,案件移送平桂区检察院,梁军等人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此次移送的部分工资款未经企业会计、出纳审核,数额可能存在错误。
为查清欠薪员工及数额,该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这个企业经营不规范,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准确确定员工人数和具体信息。”梁军表示,可能被欠薪的大部分员工都继续外出务工了,分散在全国各地,当面核对困难大。
办案组建立了微信群,并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逐一与员工、会计核对了实际数额。同时,检察官在微信群内发布公告,建议群内人员通知还未报案的员工及时提交材料。经过半个月的努力,共核查出遗漏员工11名,经双方认定,这97名员工被拖欠工资款为27.89万元。
到案后,唐某开始拒不认罪。梁军通过多次释法说理,最终,唐某主动认罪认罚,并提出通过家属退还拖欠的全部工资款。至此,205名员工被拖欠的91.86万元血汗钱全部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