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迷惘少年引路

日期:09-10

原标题:给迷惘少年引路

人物名片

姓名王永玲

单位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

职务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关键词守护青春

“用一颗母亲般的心去触碰涉案少年那迷惘的青春。”这是我心底的承诺。

2014年初,我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已为人母的我每天面对的是稚气未脱的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看到这些稚嫩的脸庞,我的心中充满惋惜,他们本可以开心快乐的生活,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和年少无知的冲动,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伤痛。

记得那天,公安机关报送来四五本厚厚的卷宗……这个案子是19名高中生因为学校里的偶发矛盾引发班级之间的聚众斗殴,其中还有几个孩子不同程度地受了伤。家长们情绪特别激动,有的认为校方应负主要责任并要求赔偿,有的认为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此案也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接到卷宗后,我和未检办案组第一时间审查案卷,案件发生时正临近高考,该案处理不慎将直接影响孩子们的一生。在做好受伤同学就诊治疗工作后,我与同事找到校方共同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释法说理工作,很快全部学生返校上课。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案件证据的同时,我们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与孩子们集中帮教、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及家庭教育指导上,使校方认识到管理失责,使孩子们认识到自身问题,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缺失。

最终检察机关对19名高中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孩子们都顺利参加了高考。到目前,已经有17个孩子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另外2人等待报考中。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每次看到孩子们真心悔过、重拾信心,我真心觉得所有努力都值得。

(本报记者沈静芳通讯员王婷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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