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深圳: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
正义网讯(记者韦磊通讯员孟广军)今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发生一起因无障碍通道被破坏导致残障人士摔下轮椅重伤致死的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2月下旬,深圳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半年过去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开展情况怎样?记者近日对深圳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无障碍通道坡道太陡、盲人过街提示音缺失、残疾人停车位被占用”“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不足,公园绿地缺少无障碍通道”“公共事务办理流程缺乏手语翻译或字幕提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开展之初,针对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和残障人士出行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先后与市政协、市残联开展座谈,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现状及存在的设备建设、平台支撑等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意见建议,凝聚多方共识。各基层检察院也与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组织、盲人协会、无障碍环境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以座谈走访、实地调研、现场巡查、联合调查等方式,听取收集残障人士等社会公众对无障碍出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建议意见。
根据前期线索收集和现场实地调研发现的无障碍设施隐患问题,宝安区检察院向14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整改。福田区检察院向区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发出《磋商函》,建议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罗湖区检察院召集行政机关召开诉前磋商会议,进一步厘清责任,凝聚合力。坪山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告知函》,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无障碍设施依法进行规范监管,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等。龙华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分别召开了“无障碍出行设施”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促进主管部门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明晰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
据统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无障碍出行设施点位767个,发现问题560处,确立线索189件,立案调查159件,共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9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发出《磋商函》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