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租来品牌手机转手卖掉 五人因诈骗罪均获刑罚

日期:09-07
刑罚

原标题:为牟利租来品牌手机转手卖掉五人因诈骗罪均获刑罚

正义网讯(记者蔡俊杰通讯员谢汶婷)在通讯公司租赁最新款手机,再把手机卖掉换钱,一伙人以此手法非法获利几十万元。近日,由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汪某等5人诈骗案一审宣判:汪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杨先生在慈溪市区开了一家通讯设备公司,提供某品牌手机的租赁服务。今年2月,杨先生发现租出去的30多台手机,陆续出现了停交租赁费的情况,且通过各种方式都联系不上租户,心急的杨先生便来到派出所报了案。

经调查,原来,杨先生的公司推出了某品牌最新两款手机的租赁服务。只要支付1000元押金,600元的租赁期间的服务费,以及每日100元租金、30元折损费,便能把市场价值9000余元的全新未拆封的手机租回家。据杨先生称,为了降低风险,他一般只做本地人或熟人介绍的生意,在签租赁合同前还会询问客户的工作、家庭收入等情况,并当场评估客户信誉,只有被评定为合格的客户,才会有租手机的资格。

汪某从朋友圈看到杨先生公司的租手机业务后,便有了骗租手机套现的想法。他叫了几个朋友,自称工作稳定,经济条件不错,先后去杨先生的手机店租手机。骗来手机后,汪某立即带到某数码店以9000余元的价格卖掉。

据汪某的朋友李某交代:我刚好缺钱,听汪某说有搞钱的路子就一起去了,刚开始租手机的1730元钱是汪某事先转给我的。租出手机后我就把手机交给汪某,他套现后分给了我4000余元。

汪某告知李某前两三天每天按时支付130元的费用,因为他还要多带几个人去租手机,要是立即停交,被老板发现异样,他们就租不出手机了。李某支付了三天的租金后,就没有再支付后续的租金。随后,杨先生电话、微信联系李某,李某都置之不理。

这样一次操作,汪某就净赚一两千元。短短半个月之内,汪某和他的朋友如法炮制,非法获利数十万元。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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