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疯狂!无视禁捕令非法捕捞水产品2900余公斤 16人获刑罚
正义网镇江9月6日电(通讯员陈晨高光治)无视长江十年禁捕令顶风作案,使用禁用渔具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周边水域,大肆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2900余公斤并转卖给他人。日前,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等16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上述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根据群众匿名举报,2020年7月31日至9月24日,侦查机关陆续将张某、刘某等24人逮捕,在现场不但查获了6艘渔船、3条快艇,以及电抄网、逆变器、电瓶、无鳞机、地笼等70余件五花八门的禁用渔具,还查获了数十公斤尚未来得及出手的渔获物。据悉,该案为公安部“长江禁渔2020”第二批督办案件,也是镇江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作案工具最为齐全、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破坏长江生态的非法捕捞案件。
据了解,从2019年7月开始,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张某等15人趁着夜幕掩护驾驶快艇、渔船,使用由电瓶、逆变器、无鳞机、拖网或抄网组成的电鱼工具、地笼网、刺网(网孔小于150px)等禁用工具,在长江扬中段园博园附近水域(系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长江扬中段东新港至团结港附近水域,非法捕捞刀鱼、鮰鱼、鲻鱼、鳊鱼、江虾等长江水产品,共计2900余公斤,并售卖给刘某等人,非法获利30万余元。刘某等9人在明知张某等人所售水产品系非法捕捞所得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
2020年11月6日,该案移送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2月3日,该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等15人及刘某提起公诉,依法对姚某等8人作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