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九批)涉及青岛市的有关情况

日期:09-05
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

原标题: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九批)涉及青岛市的有关情况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吴帅

本报9月4日讯今天,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青岛市21件(重点关注件2件),累计转办134件(重点关注件5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件共涉及8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其中,莱西市5件,即墨区4件,平度市4件,城阳区3件,市北区1件,李沧区1件,西海岸新区1件,胶州市1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1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7个,土壤污染问题6个,生态破坏问题5个,水污染问题3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各承办单位办理。按照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3天内反馈到青岛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吴帅

本报9月4日讯今天,青岛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针对有群众反映“2020年7月初开始,市北区青岛热电集团办公楼院内,有房间成了疑似化工类生产基地的小作坊,排放刺激呛人的异味和粉尘”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为大成路138号一家企业的办公楼,现场未见任何生产迹象,也无异味和粉尘。

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涛表示,接到群众投诉后,办事处快速响应联合执法部门到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小作坊,也无任何生产行为,大楼内企业职工正常办公,不存在排放异味和粉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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