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 须符合“双减”等要求

日期:09-05
培训机构双减复学复课

原标题: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须符合“双减”等要求

本报9月4日讯海口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1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的通知》,明确自9月2日起,将组成校外培训机构秋季复学复课检查组,对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准备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经审核验收通过后,可有序开学;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开课。

根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准备措施,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知》还对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双减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只能在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至晚上8:30之前);不得留作业;不得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面向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同上执行。(肖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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