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考察期醉酒驾驶 三年缓刑变实刑

日期: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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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缓刑考察期醉酒驾驶三年缓刑变实刑

正义网上海9月3日电(通讯员黄迪)缓刑考察期限内,王某仍然报以侥幸心理,醉酒驾驶小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其以身试法,最终三年缓刑变实刑。

2020年12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然而王某却没有认真悔过,刚被判处缓刑没几个月,他又犯事了!

2021年3月19日凌晨,王某在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的情况下,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毫克/毫升,达到醉酒程度。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经该院提起公诉,嘉定区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十五日,罚金人民币3500元;撤销其原犯诈骗罪缓刑执行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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