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举报人李根山因寻衅滋事罪等两罪获刑四年半
曾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的宁夏动物保护志愿者李根山,被起诉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一审宣判,李根山获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月3日13时许,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根山的律师曾祥斌处获悉,其收到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根山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9月2日下午,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9月1日下午,该法院对李根山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李根山提出上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李根山参与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环保志愿者对此发文称,在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自然保护区小湖以北、紧邻该保护区的地方,“发现有多处倾倒的污染场地,污染物体量大,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没有任何防渗漏措施。”生态环境部就此派出工作组,赴宁夏中卫市调查。据中卫市随后通报,该污染事件所涉美利林区12万平方米范围内发现黑色粘稠物污染地块14个。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和监管部门2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
2020年9月10日,中卫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号消息称,李根山等人因打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幌子,相互勾结,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被警方刑事拘留;2020年9月29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李根山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1年8月21日,李根山等人的案件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李根山被指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此次庭审持续两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前新闻报道
标题:被控猎了2只黄羊抢了6条狗,动保志愿者李根山当庭否认坚称无罪
8月21日到23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根山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等罪名一案。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李根山是知名动物保护志愿者,公诉机关指控李根山犯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检方《起诉书》显示,李根山等6人共谋猎捕两只“黄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并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幌子,以巡山为名,3次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他人6只猎犬。
李根山当庭否认指控,称一只“黄羊”死于交通意外,另一只“黄羊”之死他并未参与,更无参与谋划;自己收留的几只猎犬是“盗猎者”留下的,事后他曾报警,但警方明确让他找人代养。
“我是冤枉的……”李根山说,“那些盗猎者反而成了指控我犯罪的证人,我想不通……”
该案庭审持续了两天,数万人通过网络旁听,该案未当庭宣判。
▲李根山作为志愿者多次以举报人身份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图片来源/央视截图▲李根山作为志愿者多次以举报人身份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图片来源/央视截图
李根山被控两宗罪
今年58岁的李根山,是国内多个知名环保公益组织的志愿者,在当地环保领域表现一直很活跃,长期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及环境保护。
他曾多次举报当地偷猎、环境污染等问题并接受媒体采访,曾获得过政府表彰。其中,他举报的腾格里沙漠排污问题引发舆论关注,相关人员被追究法律责任。
《起诉书》显示,2020年9月1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根山被宁夏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刑拘。此后,相关嫌疑人陆续到案。
在案信息显示,从2020年9月10日至今年3月26日,公诉机关曾先后两次退后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该案涉案人员共12人,分别被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其中,李根山被控犯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8月21日和22日,李根山及其辩护人当庭称,案发前,他们志愿者一直在举报相关项目涉嫌污染的问题。“我和一家媒体的记者原准备第二天见面,没想到见面当天就被抓了……”李根山说。
▲8月21日上午,李根山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等罪名案开庭。图片来源/庭审直播网截图
《起诉书》指控,2019年12月,李根山、牛海波、徐国祥等6人共谋去猎捕“黄羊”等野生动物,并准备车辆、探照灯、猎犬等工具。当晚,牛海波驾驶一辆哈弗越野车拉着李根山、徐国祥,其余3人乘坐另一辆越野车拉着猎犬等作案工具,行驶至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甘塘地区,开始分头寻找、猎捕“黄羊”等野生动物。
《起诉书》显示,李根山、牛海波、徐国祥采取驾车撞击方式猎捕一只“黄羊”,三人驾车将这只“黄羊”先行拉至徐国祥家藏匿。
次日,李根山、牛海波、徐国祥三人将藏匿于徐国祥家的“黄羊”进行宰杀分割。同时,李根山将其与牛海波、徐国祥猎捕、杀害的“黄羊”头骨送给另一被告人处理,后该被告人将羊头制作成标本保存。2020年9月,该被告人得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根山等人,仍将“黄羊”头骨标本敲碎,并抛至黄河毁灭。
《起诉书》显示,经鉴定,被告人李根山等6人非法猎捕、杀害的2只“黄羊”,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
▲8月21日上午,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李根山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庭审直播网截图
2只“黄羊”之死
在8月21日的庭审中,李根山当庭否认了检方指控。
李根山说,他是环保志愿者,根本不会去猎捕动物。案发当天,他们只是去巡山、驱赶偷猎者,并没共谋盗猎“黄羊”等野生动物。平时他们巡山不会带猎犬。但案发当天,突然有人带来两只猎犬,他并没有阻拦。
李根山说,因为此前当地森林公安给志愿者开会称,猎犬抓兔子是当地民俗,不违规也不违法。他虽是多家动保机构的志愿者,但他没资金,也没交通工具,参与者都是自发来的。他对参与者没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参与者带猎犬一事,他也没有说什么。“我们也没什么工具,狗也不在我们车上。”
之后,6人分两辆车进山。李根山和徐国祥乘坐牛海波驾驶的越野汽车。
李根山说,山里视线不好,当天,他也不舒服,躺在后排休息。之后,司机牛海波说,他们的车撞上一只“黄羊”,他当时还不信,“平时见都很难见,怎么可能撞上。”
对于“撞羊”一事,同车的牛海波称,当时视线不好,他在路上看到一只疑似“黄羊”的动物。他问坐在副驾驶的徐国祥“撞不撞”,徐说,“撞!”他又问后排的李根山。
在警方笔录中,牛海波说,李根山告诉他“想撞就撞。”但庭审时,牛海波又曾说,他问完李根山后,李并没回复。等他准备踩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
对于撞羊一事,同车的徐国祥又是另一种说法。徐说,事发时他在后排,李根山在副驾驶上,牛海波问时,是李根山让“撞”的。
针对李根山是否让牛海波撞“黄羊”一事,牛海波和徐国祥二人在警方笔录及庭审中多次反复,前后不一致。
李根山说,撞上“黄羊”后,他下车检查,发现“黄羊”没死,而是受了伤。牛海波也称,“黄羊”当时是活的。但徐国祥称,“黄羊”当场已经死亡。
李根山说,当时羊受伤了。有人说,不行先带回去养着,养好了再放生。“我觉得符合救助动物理念,我就同意了。”
车上3人均称这只“黄羊”被徐国祥带回家。李根山称,次日,徐国祥电话告诉他“黄羊”死了。
对于这只羊的宰杀过程,三人说法均不一。
徐国祥称,“黄羊”死后,他和牛海波各分的一条羊腿,羊头给了李根山做标本。牛海波的辩护人称,牛海波没参与宰杀“黄羊”。但李根山说,他没参与宰杀“黄羊”,也没拿羊头。
然而,在案另一嫌疑人称,李根山曾给他过一个“黄羊”头骨做标本。但李根山称,这事已经记不清了。
据了解,李根山曾在山里捡到过“盗猎者”遗留的黄羊头,并将照片发在自己微博中。
《起诉书》显示,案发同日,另外3人驾车采取猎犬猎捕方式,抓获一只“黄羊”。返回途中,因车辆陷于砂石中无法行驶,遂通知李根山、牛海波、徐国祥3人开车救援。后李根山等6人将该“黄羊”拉至牛海波家进行宰杀分割。
对此,李根山称,他们救援后,并不知3人用猎犬抓捕过一只“黄羊”。次日徐国祥告诉他,李根山并没有报警,“他说也抓了一只羊,我就说,谁做的事情谁担着。”
李根山说,当时他觉得,如果他打电话报警了,人家可能面临坐牢,会家破人亡;他不想看到这些,想给人家一次机会,“我的错就是没有报案,要是当时报案就没这个事情了。”
李根山说,之后有人宰“黄羊”,他没参与,自己一直在车内,也没参与分羊。
对于李根山是否参与宰“黄羊”和分羊,6人说法均不一。但多人称,李根山在场。
庭审时,李根山反复称,一只“黄羊”的死是交通意外,另一只“黄羊”的死,他并没有参与,也没有谋划。
对于两只死亡“黄羊”是否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控辩双方说法也存在争议。
在中卫当地,“黄羊”是两种动物的通称,二者长相相似。《起诉书》显示,案发为2019年12月,距离李根山等人被抓,已过大半年。
公诉人对于李根山及其辩护人的说法并不认可,依据口供、多名嫌疑人辨认及“黄羊”头骨标本鉴定等证明,李根山等6人应当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李根山曾告诉其他志愿者,自己收缴过“盗猎者”的猎狗。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李根山曾告诉其他志愿者,自己收缴过“盗猎者”的猎狗。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被控三次“强拿硬要”6条狗
公诉机关还指控,从2019年下半年,李根山伙同牛海波、徐国祥、周波、张保其、马虎臣等人,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幌子,以“巡山”为名,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犯寻衅滋事罪。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共有3次。
《起诉书》显示,第一次发生于2019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李根山、牛海波与周波、张保其、马虎臣驾驶车辆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宝塔石化第三工作站枣林附近,追逐拦截车某等3人,车某等人被迫留下3只猎犬跑离现场。
李根山遂指使牛海波等人将该3只猎犬带走圈养。为试验猎犬捕猎能力,李根山、牛海波等人驾驶车辆将其中2只较大猎犬带至中卫市沙坡头区照壁山捕猎野兔。期间,一只猎犬在捕猎过程中摔伤,被李根山、牛海波等人宰杀食用。
在车某等人的多次催要和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下,李根山安排人员将其余2只猎犬归还车某。经鉴定,3只猎犬价值共2240元。
《起诉书》显示,2019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根山、牛海波驾驶车辆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杨滩村卫宁驾校附近,强行拦截沈某等人,以报警相要挟,强行将沈某两人的2只猎犬等财物要走后交徐国祥看管。
沈某在多次催要未果情况下,被迫按照李根山的要求向徐国祥支付1000元,后徐国祥按照李根山的指示将2只猎犬交还沈某。经鉴定,2只猎犬价值2350元。
李根山当庭否认公诉机关指控,“我们没有抢占他人猎犬,而是收留这些猎犬。”
李根山说,作为国内多家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他们平时依靠惊扰、策反、宣传的方式保护野生动物。他们没有执法权,通常遇到“盗猎者”,发现证据确凿了,他们都会选择报警。“盲目的报警,警方去了会不高兴,会抱怨我们。”
李根山称,上述两起案件,事发时他们发现有人在“盗猎”,于是用灯光照射,“盗猎者”就跑了,猎犬及盗猎工具留在原地。之后,他们带着4只猎犬去森林公安准备移交给警方,但当时没人在单位。他在公安局大院报警,但接警电话称他们在处警,且公安局没有饲养猎犬的条件,让李根山等人将猎犬带走,代为饲养。
李根山说,他们虽然没有执法权,知道不能强拿“盗猎者”物品,但此前他们曾多次协助森林公安抓捕“盗猎者”,将盗猎物品送往警方,均获得表彰。一次,他们曾从“盗猎者”中手抢走猎枪,并将嫌疑人扭送至当地公安局,还获得千元奖金。
李根山称,之后,“盗猎者”向他们索要猎犬。他告诉对方已经报警,必须通过警方移交猎犬才行。“如果私下给了,警察向我要狗,我该咋办?”
李根山说,4条猎犬均是通过警方移交。期间,他没向人索要钱财,也没向其他人授意索要钱财。
李根山的辩护人认为,李根山阻止了犯罪,并将遗留作案工具交给公安,“如果这样也算寻衅滋事罪,公众遇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时,又该如何去参与生态文明保护呢?”
《起诉书》还显示,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根山、牛海波、徐国祥、周波驾驶车辆到中卫市沙坡头区硒砂瓜大道枣树林附近,强行拦停正在驾驶摩托车的严某。4人下车后,李根山指使徐国祥将严某的一只猎犬抱走,被严某拒绝。
牛海波、周波将严某拦住后,徐国祥乘机将猎犬抱到车上。李根山等人准备离开时,被严某挡住。李根山遂电话通知张保其、马虎臣帮忙,张保其、马虎臣到场后对严某进行辱骂,因对方人多势众,严某不敢再行阻拦,李根山等人顺利将该猎犬带走。经鉴定,该猎犬价值1050元。
对于此事,李根山及多人称,严某是当地有名的“盗猎者”,事发当日,他态度极其强硬,并曾追击、阻拦过李根山等人车辆。
李根山说,事发时,他已经拨打电话报警。“严还说,要杀了我。”之后几日,严某多次到李根山经营的商店闹事。
公诉机关认为,李根山等人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随意占有他人猎犬,并具有强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的主观心态,其行为属于随意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8月21日上午,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外,涉案人员家属及个别公益志愿者参与旁听。摄影/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李根山坚称无罪,检方建议重判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系共同犯罪。
《起诉书》显示,该案除李根山及另一名嫌疑人外,其余10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时,已签署认罪认罚书的人又称自己冤枉。
公诉机关多次询问涉案嫌疑人在调查时笔录是否属实?嫌疑人多数承认属实,但又有多人当庭称,在案一些证词细节与自己所说不符。
公诉机关最后确认,10名已签署认罪认罚书的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9名嫌疑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1人被当庭取消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李根山等人的行为也严重损害了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我是冤枉的……”“那些盗猎者成了指控我犯罪的证人,我想不通”,李根山说,“两只黄羊,哪只是我杀的?哪只?我摸都没摸……”
李根山的辩护人认为,李根山曾为协助警方,从盗猎分子手中抢走了猎枪,并因此受到警方的1000元奖励,“为什么从盗猎分子手中抢走猎枪就能得到奖励,从盗猎分子手中拿走猎犬就要动用《刑法》惩罚?”
经历两天审理,控辩双方针对大量问题出示证据,针锋相对。
鉴于李根山未认罪认罚,且属于累犯,公诉机关在寻衅滋事罪上给出2年至3年的量刑建议;对李根山犯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未提量刑建议,但希望合议庭依法对李根山从重判决。
在公益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希望法院判令,李根山等6人非法猎杀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赔偿5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公众道歉。
对于量刑意见,李根山表示不服也不认可。李根山认为,对于检方指控,只能说自己在担任志愿者时,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当,“我们都报案了,还要指控我们寻衅滋事”。
辩护人认为,李根山无罪,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相互印证中,李根山等6被告人,也不存在一丝联络。3名被告人之间证据存疑,撞击“黄羊”之前,相互矛盾,疑点重重。
除李根山外,另外11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希望法院从轻从宽处罚,也有被告人当庭忏悔。
李根山说,因自己口头表达能力有限,希望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递交自己的最后陈述。
该案庭审持续了两天,时长超过22小时,数万人通过网络旁听。
该案未当庭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