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六类情形将被问责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9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据了解,办法明确,六类情形将被问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问责对象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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