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手车交易可在买卖双方任意一地办
二手车交易在买卖双方任意一地都能办理了。9月1日起,哈市交警部门全力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电子化网上传递的便民新举措,市民在购买包括哈尔滨在内的全国218个城市号牌二手车时,可在转入地便捷上牌,免去两地往返奔波之苦。
据交警部门介绍,9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218个城市推行异地交易一地办理,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是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不再强制要求回到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的,可以就地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等手续,办理完手续后,档案将通过电子化传递,不再需要市民自行提取纸质档案,实现在转入地登记查验一站式办结。
新举措推行后将进一步促进二手车的流通,其他省市二手车进入哈市交易市场的通道将进一步打开,二手车资源也将进一步丰富,市民可“足不出省、足不出市”,在全国众多城市的二手车资源库中挑选心仪车辆,并直接选择在哈市就地验车、登记上牌,免去了以往异地交易的诸多风险环节及不可控因素,使二手车交易更便捷、更安全。同时,外地市群众购买黑A等哈市牌照的二手车时,也可直接选择在居住地办理,哈市交警部门将与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档案电子化传递,及时高效完成机动车的异地转移登记业务。
二手车买卖这样办
为使群众如期享受此项便民政策,哈市交警精心组织部署,强化配套保障,规范业务办理,确保改革实施效果,不仅及时升级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优化了工作流程,还组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设备、系统、人员、流程等各项保障。此项业务全面开展后,哈市交警将会与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及时响应、及时反馈,及时办结,为群众提供更加高质便捷服务。
申请渠道
(一)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须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供:
1.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2.在转入地车管所发起转移转入申请;
3.查验机动车;
4.审查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登记栏);
5.审查行驶证;
6.未传递电子档案的核发临时号牌。
(二)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在转出地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2.在转出地车管所发起转出转移申请;
3.查验机动车;
4.收回机动车号牌;
5.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6.核发临时号牌
此外,在转入地交易时,还通过互联网平台交管12123App提出业务办理申请:首页“更多”-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变化-按提示输入转入地城市-填写车辆信息、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提交。
特别提醒
■此项业务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转籍业务(具体是指使用性质栏签注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转入地申请只适用交易后进行车辆转移的业务,非交易形式进行车辆转移的(如继承、赠予、调拨、法院判决、地址变更等),只能在转出地申请办理电子档案转移转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