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抢来工程挨了处分

日期:08-31

原标题:连云港市赣榆区:抢来工程挨了处分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都怪我没有法律意识,不该跟人家抢工程……”近日,面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送达的政务处分决定书,社区干部徐某面红耳赤、懊悔不已。原来,在不久前的一次区委对村(社区)巡察中,巡察组收到一封反映社区干部徐某抢走他人商贸城工程获利近万元的举报信。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近来在商贸城做过工程没?”在区纪委监委谈话室,调查组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做过。这个工程,原来是老李干的,他没干完,商贸城董事长陶某又让我干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徐某回答很爽快。“人家干得好好的,怎么又给你干了?”“这个……因为我跟董事长关系比较好,他对我比较照顾!”关键时刻,徐某打起了马虎眼。“关系好为啥早不给,偏偏半路送人情?”带着疑问,调查组找到商贸城董事长陶某了解情况。“这个工程量不大,才五万块钱,一开始确实是给老李干的,但后来老徐非要干不可。他是这个社区的干部。我这个商贸城就在他的地盘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键是,我这儿好多事,得求社区帮忙呢。”陶某说得很直白。原来,商贸城有一条水泥路,最初是由徐某承包修建。今年,一段约80米、宽约5米的水泥路面出现破损,需要修补。刚开始,修补工程由老李承包,他刚清理完损坏的路面,恰巧被徐某发现。徐某找到董事长陶某,硬生生把剩下的工程给抢走。至此,真相已经水落石出。因利用职务影响为个人承揽工程,2021年6月,经赣榆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某政务警告处分。(李楠王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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