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热、抗生素等药品恢复销售江苏6城市严格实行购买实名登记
随着疫情防控态势趋稳向好,江苏全省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江苏多地开始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并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制度。
南通市
8月28日起,南通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到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零售药店人员应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身份证件,并通过“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所有进入零售药店购药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凡是通过自助售药机、互联网等线上平台销售“四类”药品的,相关零售药店要核实、收集购药人身份信息,在“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实名信息登记后,方可售卖“四类”药品。未经实名信息登记,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南京市
8月27日起,南京市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包括网上销售、购买服务,网上销售药品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广大市民去药店购买“四类药品”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帮助家人购买相关药品时请同时携带好购药者和使用者的身份证件,在购药过程中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有旅居史或病例、密接人员接触史,且有症状(发热、咳嗽等)的,要佩戴好口罩尽快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南京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时,应继续执行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在线登记有关信息。各零售药店发现购药者有旅居史或病例、密接人员接触史,且有症状(发热、咳嗽等)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第一时间向所属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药店报告后,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镇江市
8月26日起,镇江市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宿迁市
8月26日起,宿迁全市零售药店可上架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居民购买时需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淮安市
8月25日起,淮安全市零售药店可上架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居民购买“四类”药品须出示健康码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
连云港
8月23日起,连云港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退热、抗病毒和抗生素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总台记者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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