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北海发布渔船疫情防控“十严禁”
目前,与我国毗邻的周边国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随着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结束,广西北海市渔船大量出海作业。为严格做好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新冠疫情传播,北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北海市渔船疫情防控“十严禁”》。
一、严禁私自搭载或者雇用境外员工、“三非”外国人在船上工作及参与偷渡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渔船越界、进入敏感海域航行作业、停泊国外港口;
三、严禁渔船海上过泊、转渡人员及从事载客、运输货物等非渔业生产作业行为;
四、严禁渔船私自更换船员、搭载未报告的其他人员出海;
五、严禁海上与外籍船舶靠泊、非法交易货物及进行人员接触;
六、严禁搭载或者雇用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程序及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等症状人员;
七、严禁渔船船员违规上岸及冻品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八、严禁未按规定审批报备渔船及涉渔"三无"船舶出海生产作业;
九、严禁海上渔船私自安装、关闭、拆卸渔船通导设备;
十、严禁海上渔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报重要疫情防控信息。
特别注意:如果出海渔船与外国船只、人员有接触,返回北海到港前要向所属辖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海洋局(海上打击专班)24小时值班室(电话:3053778,3053512;传真:3037310)报告。由所属辖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海洋局(海上打击专班)根据疫情防控职责按船舶船员换班管控程序处置或进一步上报市指挥部。(总台央视记者廖汨刘畅)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