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差役与书吏:爪牙并非无足轻重
“爪牙”一般在中国文字里有特殊的指向。“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中国古代对于衙门的差役和书吏一直没有什么好印象,多数人对他们的评价就是“为虎作伥”“狐假虎威”,在这种既定思维的影响下往往忽略了对他们真实行为和处境的研究。
差役和书吏,帝制时代的“爪牙”,基层社会运行和帝国统治不可或缺之人。《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利用清代巴县档案中的丰富素材,向我们描绘了清代巴县衙门差役和书吏们的生动形象。通过辨析史料提供的丰富信息,作者挑战了人们对衙门吏役的刻板印象,从而更为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些人物在清代县衙当中所扮演的实际角色,并思考其活动是如何可能影响到清代的国家与地方社会之关系。
正如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忠明所言:“基于廉洁奉公的高调职业伦理及维护这一伦理准则的律例规定,书吏和差役的定额薪资极低甚至一度被克扣殆尽,办公经费更是严重短缺,从而产生了名目繁多的规费。在清人看来,如果‘规费’之外一钱不要,那么就不能算腐败。此书作者认为,吏役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么腐败。律例对吏役的规制极为粗略,其所留下的空白,往往由‘惯例’来填补。关于书吏和差役的利益分配、内部晋升诸问题,便是由惯例和合约来调整的。这一亮点的启示意义在于,若要理解清代中国的官场运作与民间秩序,则必须关注惯例。此书对吏役之‘家族、朋党和派系’的分析,对‘权力网络’概念的运用,亦有学术启发意义。”
“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国人对于衙门的差役和书吏一直没有什么好印象,认为他们都是一丘之貉。在传统认知里,清代地方衙门的吏役常以恶棍形象示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编制外的非正式人员,却利用权力肆意敲诈勒索当地百姓。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学术著作,皆漫画式地将衙门吏役普遍描述为贪腐成性、一心只为追求自身私利之辈,认为这些“为官之爪牙”的小人物在侵蚀着国家统治的根基。
本书是著名汉学家白德瑞(Bradly W.Reed)最重要的作品,英文版于2000年在斯坦福大学出版。他的研究方向主要为清代法律史和地方政府,他的研究成果推动了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本书标题中的“爪牙”,即原书书名中的Talons and Teeth,来自于道光年间大名府知府何耿绳所言“书差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中文版以此为题目也是为了吸引眼球,不过本书的内在价值显然值得我们关注。本书对巴县档案的使用与分析,被视为法律史研究的典范。
“爪牙”在中国文化里是有特殊指向性的,一般指帮助官员或上层助纣为虐的手下,那些所谓没有编制的府衙“临时工”们就是一群这样的人,民众觉得他们是社会既得利益者或者说上层的办事人。大多数人对他们的评价就是“为虎作伥”“狐假虎威”,在这种既定思维的影响下往往忽略了对他们真实行为和处境的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教授邱澎生评价:“国家设官,以为民也。故凡官与民亲则治,与胥隶亲则否。”(《澎湖厅志稿》卷三《职官》),清官与好官必定要“严打”胥吏吗?针对这类指责书吏与差役的传统中国主流论述,《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一书运用详实的巴县档案,矫正了我们习见常闻的惯性思维,并就胥吏如何作为清代政治系统有效运作的重要“非正式制度”,进行了极有学术意义的对话与发展。
本书对巴县行政事务多的地域背景及其特色进行了详细分析,展现了书吏和差役的内部各等级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二者的非法行为是如何被正当化的;由此,作者更进一步剖析了书吏“职业化”的形成,及其与知县、地方士绅的三角关系,并对各方如何从中牟利进行了解析。由此引申开去,让我们感受儒学环境和儒学言语对于地方行政的整体影响。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一书中的地域对象是“清代县衙”,但清代县级行政单位千余,本书基本上围绕巴县县衙展开——虽然作者指明巴县衙门运作中所具有的那种“法外的、非正式的特点及其对当地社区的影响”对清全境而言是共通的,但巴县自身的独特性无法忽视。不过,这种“解剖麻雀之功”至少提醒我们,宏大叙事之外,也要有精雕细琢的根基,前者无法脱离后者而存在。
历史学家瞿同祖先生说过,古代中国地方政府是一人政府,只靠知县一人在运作,那么地方行政仅靠一人,如何能保持稳定,维持地方秩序?白德瑞关注到的正是协助知县维持地方政府运作的两个群体:差役(爪)与书吏(牙)。他们在地方行政与法律中扮演何种角色,起到的是什么作用?其实地方知县的助手不只有差役与书吏,还有长随与幕友。长期以来,学界对幕友的关注更多,成果斐然,但对于“爪”“牙”这样的基层群体的关注与专门研究却比较罕见。
清代知县任命以回避制为原则,知县是经常流动,任期不超过3年;知县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经常刻意要与民众保持距离,很难有机会熟识所任职地方上的一切。与此不同的是,书吏与差役却是当地人,不仅职业稳定,又是知县的特定事务代理人,地方乡民要与县衙打交道,实际上依赖书吏和差役多于知县。学者邱捷先生的著作《晚清官场镜像:杜凤治日记研究》中写道,杜凤治刚到广宁就任知县后发现,他的其中一个书吏竟然在当地建有生祠,这一点足以证明,“爪牙”并非我们所以为的那样无足轻重。
白德瑞也发现,巴县某位典吏在重庆城内的家中养有6名小妾,当然这看似风光的职位会吸引不少人应聘,而应聘者还要向县府支付不菲的“参费”,为此有人不惜变卖家产。地方衙门书吏虽有“五年役”,但有长期工作经验者却常被知县看重并无限期聘用;差役为三年,但巴县的档案却显示,40名登记在册的捕役、皂役、粮役、民壮“无一人服役时间少于15年”。
《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为我们展现了清代四川巴县衙门书吏与差役的一种游离于法规之外的生态。这种生态反映的是个人如何与地方社会乃至国家结成网络,从而保证基层法律制度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