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昭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云南发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8月26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王家林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26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提请:
决定任命张云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26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晏春云提请:
任命普飞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6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起绍洪提请:
任命马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云生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颖訸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鹏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宋安娥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马涛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牛文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云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颖訸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鹏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宋安娥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昭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朝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朝廷任昭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朱天峰任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李雄任昭通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义勇任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马宗福任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朱双龙任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顾晓峰任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赵世莹任昭通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钟顺敏任昭通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彭代斌任昭通市卫生监督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前林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戴波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郑祖双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申云虎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丁欢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童世超任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孟群任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雷凤德任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昭通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唐仲军任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世权免去昭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常文免去昭通市财政局副局长,昭通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曹玉新免去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吕宗元免去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张力免去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蔡益祥免去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秦明丽免去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萍免去昭通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卯昌永免去昭通市卫生监督局局长职务;
郑德煌免去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职务;
黄平免去昭通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赵廷臣免去昭通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肖付强免去昭通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21.8.25
资料:红河州委宣传部昭通市委宣传部
信息员:李艾蓉保进
编辑:张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