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庆籍人员在渝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了

日期:08-27
重庆市

原标题:非重庆籍人员在渝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了

来源:重庆发布

今(27)日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

重庆创业担保贷款已全面放开户籍限制

非重庆籍在渝创业人员

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了

个人创业

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借款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必须同时具备4项条件: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

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为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

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

3

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4

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申请人如果为小微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其余区县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

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

最多可申请300万元

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

借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贷款额度和期间,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其余区县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自行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有需求的企业,可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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