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检察日报》共同成长丨《检察日报》,我的事业摆渡人

日期:08-27
检察院临沂市

原标题:我与《检察日报》共同成长丨《检察日报》,我的事业摆渡人

1995年3月,我到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报到时,初识《检察日报》。那个时候,它还叫《中国检察报》。

法律小白、检察小白的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每一期都是从头看到尾,包括夹缝和广告,一个字不漏。在一个个生动的检察故事中,我渐渐地丰富了法律知识、检察知识。

1998年6月,我到办公室从事文秘、调研、宣传工作,开始研究《检察日报》的宣传风格和特点,开始写稿投稿,与《检察日报》的关系更密切了,“讲故事写新闻”至今还在影响着我、指导着我。

就这样,不管有多忙,我每天都看《检察日报》,不看纸质版的就看电子版的,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在我的心中,《检察日报》就是我检察职业的摆渡人。

纸上得来终觉浅,看花容易绣花难。看得再多,但要真正拿起笔写稿,就是不那么回事了。

《检察日报》的编辑、记者们指导写稿非常有耐心,也格外用心。

2008年6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给临沂市检察院一位干警写了回信。这位干警在信中向他汇报了贾春旺检察长到临沂调研后5年临沂检察工作的变化、他的变化,素材非常好。

可是,新闻素材到我们手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这怎么办?我打电话向《检察日报》总编室编辑姜洪老师请教。姜洪老师建议我深入采访,找准、找好新闻由头。

在他的精心指导下,《给贾检察长的信有回音了》很快就在《检察日报》“报眼”位置发表了。

从那以后,时效不够去找由头、把过去式变成现在进行时,成为我写稿的“法宝”。

随着在《检察日报》发表稿件的增多,我在临沂市的“检察圈”有了点小名气,

2004年2月23日,临沂市检察院借调我到政治部宣传处工作,继续从事新闻宣传报道。

站在新的平台,有了新的视野,在《检察日报》发表的稿件更多了。《临沂:14家国有企业复活的奥秘》《接了地气,执法办案才有底气》等稿件发表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

一年后,我正式到市检察院工作。

从临沭县检察院到临沂市检察院驻地兰山,短短35公里的路程,要跨过两条南北流向的河流,一条是沭河,一条是沂河。

能够顺利跨过两条河流,到市检察院工作,是我一生的幸运。《检察日报》让我有了成绩,就是我跨过这两条河流的摆渡人。

18个年头过去了,如今我依然奋战在检察新闻宣传一线,甘之如饴,乐此不疲。

(作者系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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