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公立医院不得因控费要求患者院外购药
来源:海南发布
近日,海南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控制海南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悉,近期省医改办对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020年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部分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且次均费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服务能力核心指标却普遍低下,服务能级与费用水平不相匹配的问题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增强医院改革综合成效,《通知》要求,到2021年底,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度增长幅度要控制在合理水平,2020年次均费用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公立医院其门诊和住院人均费用只降不增,2020年医疗服务性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低于35%的公立医院该指标只增不降。各市县医改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要层层压实控费责任,推动各项改革和控费措施有效落实,将控费目标列入对各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明确,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医院控费制度,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组建费用管控专家组,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海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进行价格公示。加强临床科室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促进医务人员形成“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三严禁”(严禁分解处方、严禁分解检查、严禁分解住院)医疗服务行为。
进一步强化医院运营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和运行分析,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全成本核算,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加大基本药物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标药品耗材的使用力度,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鼓励和支持开展日间手术,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监测、纪检和审计部门全程介入、医保基金监管联动等办法,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要求将控费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重点药品采购和使用相结合、与医院等级评审等相结合、与财政资金拨付相结合、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院评价相结合、与调整收入结构相结合、与医疗质量安全相结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不得因控费工作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得要求患者院外购药,不得影响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而引起医患纠纷,凡因控费工作不慎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县和医院,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记者:马珂
编辑:张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