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吕蒙甫:首创纪检法则的“元代第一廉吏”
吕㳘,字蒙甫(1288-1346),山西汾阳人,是元代第一廉吏。他提出了“首言八事”的监察主张,开创了著名的“蒙甫八事”纪检法则。1331年,吕蒙甫调任岭南广西道廉访司佥事,坐镇静江府(今桂林),1344年至1346年担任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使。元代的海北海南道包括今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区,管辖范围涉及今广西北部湾沿岸地区。两度监察广西,清廉的吕蒙甫赢得了朝廷、百姓的一致好评。
洗冤消民怨
广西地处岭南,远离中原政治中心,若有冤情,难以上达天听,况且当地大小官员失职懈怠,导致冤案沉积,民怨沸腾。吕蒙甫在任期间,力主重审错案,但凡有疑点的案子,都重启搜证,几年间,平反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他从不计算案子的大小,只为还民众一个公道。其中,合浦县农民韩某拾遗冤案尤为典型。案卷记录有一郭姓商人,“舣舟白沙浦”,晚上遇到风浪,于是带着货物上岸,没想到遭到歹人抢劫后逃跑。此时,韩氏兄弟刚好路过,商人为了弥补损失,竟然指控韩氏兄弟为犯人,状告其全部赔偿所劫货物的损失。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时的官府未经过详细调查,就将韩氏兄弟视为盗贼,打入大牢,等待审判。
吕蒙甫详细了解案情后,经过仔细的调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并且还了韩某的清白,免去了他的刑罚。
另外,博白有良民协助官府驱逐盗贼,谁想到,官府仅仅以籍贯辨识匪类,“以为盗皆郁林(今玉林)、博白民,移文捕之。”将良民打入监牢。吕蒙甫详细厘清案情,逐个询问关键人物,才得出真相,随后将良民释放。
怀柔易民风
吕蒙甫在广西时,修学校,凿泮池,塑孔子像,致力于帮助当地移风易俗,树立儒学新风;同时,劝农桑,教树艺,垦屯田,教树畜,推广教育科学知识,推动农业快速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与此同时,吕蒙甫实施少数民族怀柔政策,历任官员不敢过问的地方首恶,他一到任,即通令捉拿归案。这种作风一定程度影响了元朝后期和明朝政府对广西统治的影响。
垂范得民心
在桂林,吕蒙甫为了让孤寒子弟上得起学,不惜“割俸延师以教育之”;听到有民众不能温饱,他说:“此闻动淹旬月,吾不忍赤子之绝于乳”。于是他马上下令发粮,赈济灾民;为了改善环境,他创制桂林八景,让桂林风景更添底蕴。当吕蒙甫离开桂林的时候,“老幼遮道,垂涕不忍别”。
吕蒙甫一生廉洁奉公,任劳任怨,两次获得朝廷赐服嘉奖。元顺帝在广西时,曾经手书“恒斋”两字条幅赐予吕蒙甫,后赐予吕蒙甫金手蟒袍一件,这是有元一代唯一获此殊荣的大臣。元代第一文豪虞集、第一大儒许有壬将他比作汉代名人渔阳张湛,文学家河北人苏天爵将他类比晋代廉吏羊祜将军。(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委监委根据《吕蒙甫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