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日期:08-26
昆明市退役军人

原标题:昆明市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25日,记者从昆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7月至12月,昆明市将按照信息校核全覆盖、规范整修全覆盖、有效管护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要求,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开展摸底排查、环境整治、修缮保护、管理利用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根据《昆明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旨在对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含县级烈士陵园,分布在乡镇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亭、塔、祠),烈士墓以及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祠),散葬烈士墓等开展摸底排查、环境整治、修缮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并将墓体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的散葬烈士墓、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祠)等纳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

专项行动分安排部署、县级自查、市级核查、推动整改、迎查迎检、整改落实六个步骤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范整修全覆盖方面,将确保每一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得到规范整修;已集中在烈士陵园或集中管护点安葬的烈士墓,按照庄严、肃穆、清净、统一的原则加以修缮;暂未集中管护的散葬烈士墓,除因文物保护等法律政策原因外,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集中到烈士陵园或集中管护点安葬;确不具备集中管护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将突出英烈纪念元素,由相关部门确定整修方案并实施。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对现有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护权责进行明确,确保每一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护责任可督可查。

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借助此次专项行动,推动《昆明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切实做到规划建设好、修缮保护好、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没有或烈士纪念设施较少的县(市)区,应将褒扬纪念工作的侧重点放在烈士生平事迹、史料、遗物等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编撰,烈士事迹、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组织祭扫烈士墓,关心关爱烈属等方面,让人民群众铭记烈士的丰功伟绩,让烈士精神代代相传。

目前,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正围绕“四个全覆盖”开展核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研判疑难问题,进一步督导各县(市)区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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