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涉及我省“一江五河”—— 10257艘渔船16480名渔民实现退捕上岸

日期:08-25
长江赤水河渔船

原标题:“长江十年禁渔”涉及我省“一江五河”—— 10257艘渔船16480名渔民实现退捕上岸

来源:四川日报

8月23日上午,泸州市合江县,长江与赤水河交汇口,一艘写有“科研监测”的小船正缓缓驶向赤水河。船员李庆余,是长江退捕渔民。

“我从1986年开始在长江和赤水河打鱼,2019年正式退捕上岸。”李庆余没有因为丢掉这份营生而失落,他打心眼里支持今年开始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为了保护母亲河,鱼可不能再捕了。”

李庆余是我省16480名退捕上岸渔民中的一员。退捕上岸后,李庆余被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选中,成为赤水河流域调查员,协助研究所的专家进行鱼类采样监测。为保护长江流域鱼类资源,早在去年9月底,我省长江流域退捕涉及的10257艘渔船、16480名渔民就已全部实现退捕上岸。

“长江十年禁渔”禁的是什么?“禁的是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省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战略地位重要。

全国“长江十年禁渔”涉及“一江两湖七河”——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其中,我省涉及“一江五河”。去年出台的《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规定,我省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

据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我省正努力探索适应长年禁渔的新机制。截至7月底,全省21个市(州)、应建的173个县(市、区)按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配备渔政执法人员1200余名、“护渔员”2300余名,切实巩固禁捕成果。此外,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557次,查办各类涉渔案件3151件,公安机关打掉团伙46个,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经营主体超36万个(次),“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氛围正加快形成。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十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据初步掌握情况和群众反映,目前我省“一江五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恢复较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记者 邵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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