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强化“再监督”拧紧专项资金“安全阀”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将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见人见事’监督性谈话、运用‘生态云平台资金监管系统’加强对专项资金实时监控、督促开展省级以上生态环保资金监管抽查检查……”近段时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强化“再监督”作用,围绕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开展密集监督,推动环保专项资金绿色畅行,更好发挥资金效能。
今年3月,该纪检监察组结合针对生态环保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牵头,启动对2019-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专项抽查。抽查组成员深入莆田、泉州、漳州、三明、龙岩5地市,对涉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11个项目开展抽查检查,发现存在采购和招标管理、资金拨付与使用、项目过程管理、财务管理等4方面12个问题。
在专项抽查中,该纪检监察组实行全过程“嵌入式”监督,不仅对驻在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过程合规性进行监督,而且把督促突出问题导向融入抽查全过程。抽查前,该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收集往年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专项资金问题,并在专项培训会上,一一点出,进行针对性指导。抽查中,派员实地参与,开展一线监督,重点关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在基层的分配监管、资金使用等情况。抽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发文通报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项目从申报、建设到验收各环节制度链条。
依托监控系统,运用“科技+监督”方法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是该纪检监察组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的重要路径。今年以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将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等5.21亿项目资金纳入“生态云平台资金监管系统”,实现资金使用全程管控、项目建设进展实时更新。
此外,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派驻监督优势,把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策资金落实落地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运用列席会议、文件把关、约谈提醒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确保资金效能。
“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的总基调,聚焦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执纪,坚决查处资金‘下得慢’、使用‘不合规’、绩效‘未体现’等问题,让项目资金切实发挥保障项目进展‘及时雨’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