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莫把公权当谋私工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7名中管干部处分通报。梳理发现,7人几乎都涉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纪违法。比如,彭波“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宋亮“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张新起“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今年以来,2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通报中,几乎都有类似表述。
这些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各异,但说到底都是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公与私的界限一旦模糊,私欲的“口子”就会越撕越大,以至于权力失控、脱轨。有的领导干部在自身所处岗位上直接贪污。有的掌握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或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直接或变相收取贿赂。有的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或利用影响力非法牟利,到头来“一人腐带来全家腐”。还有的通过收受干股、担任“影子股东”、接受“雅贿”等隐蔽方式,与商人老板结成较稳定的利益输送链,种种行为虽隐藏在“貌似”合法的外衣下,但却掩盖不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本质。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一旦沾染“铜臭味”,就容易追逐私利不能自拔,渐渐忘记信念初心,突破纪律底线,最终越陷越深、走上不归路。事实证明,这些领导干部仅仅充当了仓库保管员角色,最后都要还财于民、还财于公。不仅于己无利,还会因违反党纪国法受到纪律、法律惩处。更严重的危害是,这些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败坏党风政风,污染政治生态,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一旦形成破窗效应,很容易滋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为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才能秉公用权、严以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只有牢记权力不是个人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才能自觉遏制贪念,切实将权力作为为党尽忠、为民办事的“公器”,做人民的公仆。
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发生,既要从严查处,深挖彻查,又要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要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推动党员干部从源头上自觉抵制以权谋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堤坝是重要基础。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真正认识到以权谋私这条路走不通、这笔账总要算,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