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加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政策支持、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旨在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在扩大服务供给方面,提出推进居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的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采取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到2022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辖区面积不大、老年人口不多、养老需求不突出的邻近街道可共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并通过验收,或经消防安全检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覆盖率要达90%
为优化居家社区服务,《意见》提出,对有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的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每年支持5000户,到2025年共支持2.5万户;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到2025年,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
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
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为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水平,《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要求,确保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
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捐赠。
日客流量超1万人公共场所
要建立母婴室
为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意见》提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支持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用人单位应设置育婴室、哺乳室。在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
此外,云南省还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全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