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日期:08-21
绿色低碳

原标题:我省出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我省出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11项绿色低碳转型新行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记者王璐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日前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提出,剔除疫情因素,以2019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我省将组织开展十一项绿色低碳转型新行动。

低碳引领行动。编制全省碳排放量统计台账,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工作。适时制定全省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工作,组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加快淘汰全省特别是张家口、承德地区公共机构剩余燃煤锅炉,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组织推进既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5年底前全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创建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新(扩)建机房严格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进行建设。实施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公共机构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中型和小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8以下。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每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至少建成10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0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市直公共机构至少建成10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0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省直公共机构至少建成20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0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节水护水行动。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到2023年,列入全省强制分类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争创一批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组织做好有害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反食品浪费行动。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绿色办公行动。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统筹调剂余缺。严格执行资产配备、报废、处置有关规定。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制品的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

示范创建行动。以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为重点,组织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争创一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争创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

数字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及时对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和公示,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市场机制创新驱动行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合同能源(节水)管理模式,使合同能源(节水)管理方式成为节能(节水)改造“主渠道”。完善河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开展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规模效应。

规划提出,2022年底前,我省将推动省直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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