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办理入学"有门路"为幌子 诈骗被害人1万余元被公诉

日期:08-20
上海市

原标题:男子以办理入学"有门路"为幌子诈骗被害人1万余元被公诉

正义网上海8月20日电(通讯员施韵)以办理入学“有门路”为幌子,诈骗被害人1万余元。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的某天,王先生与朋友闲聊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号称“有门路”可以帮忙办理入学的李某。李某表示自己认识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和教委主任,可以帮王先生女儿顺利进入心仪的幼儿园。王先生听后不免心动,便与李某约好2020年1月某天见面详谈。

见面后,李某表示需要5万去“打点关系”,王先生觉得有点负担不起,这件事便搁浅了。时隔4个月,眼看着入学的时间越来越近,王先生越发着急女儿上学的事情,却又苦于无法解决房子和积分的问题,他便想起了李某。

2020年5月的一天,王先生主动联系李某询问是否还能“帮忙办理入学”,在得到李某的肯定答复后,他便与李某“讨价还价”,最终两人谈妥以3.2元的价格办理这个事情。但是需要王先生先付5000元作为定金,如果办不成便将定金退还。王先生觉得这样的要求“合情合理”,便通过支付宝向李某转去5000元。李某当即表示“我尽全力帮你们”,王先生瞬间感觉自己找对了人。

时隔几天,李某找到王先生说之前的钱已经用完了,要办成事的话还需要点钱去周转,王先生便又分两次向其转账共7000元。在收到钱不久后,李某便带着王先生去了教委,让王先生在楼下稍等,他称自己上楼与教委的主任商量。下楼后,李某表示今天楼上人太多事情没办成,但是回去后他会给教委主任打电话“搞定这件事”,搞不定会全额退款,王先生便回家等待李某的“好消息”。事实上,李某上楼后只是拿着王先生的材料去排队审核,教委的负责人看过材料后当场就告知李某这份材料积分不达标,不符合入学的要求,李某却向王先生隐瞒了这一事实。

时间转眼到了8月,别的孩子都陆陆续续收到了体检、入园通知书,自己孩子却始终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书,这不免让王先生起了疑心。在他询问李某时,李某以“插班不需要通知书”“具体怎么操作人家会弄好的”等理由让王先生放心,王先生便选择再相信李某一次。

2020年9月幼儿园陆陆续续开学,王先生的女儿依旧没有收到上学的通知,王先生联系李某,对方却说事情难度很大,需要加钱。王先生便告诉李某这件事不要再办了,并要求对方把之前支付的钱款退回。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李某以生病、不在上海等各种理由拖延退款,王先生觉得事有蹊跷遂报警。2021年1月李某被警方抓获。

据李某到案后交代,他本身并不认识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和教委的主任,也知道王先生的女儿不符合公办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但是他仍多次向王先生索要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自己的网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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