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南马练11·6杀妻未遂案二审维持原判
正义网贵港8月20日电(通讯员黄宝仪)8月9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11·6’平南县马练乡杀妻未遂案”作出二审判决。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何某建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份,被告人何某建因婚姻问题与被害人李某存在纠纷,何某建认为李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而心生怨恨。2020年11月6日5时许,何某建趁起床小便之际,在广西平南县马练瑶族乡某出租房内,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捅向李某的颈部,李某因颈部刺痛而起身反抗,两人扭打过程中被邻居和房东察觉,之后何某建逃离现场。房东见状立即将受害人李某送至医院救治。逃跑过程中,何某建以为妻子已经死亡,欲通过吃老鼠药的方式自杀逃避法律追究,在逃跑至马练乡某茶厂门口,还将另一被害人郭某的摩托车盗走。
11月7日,何某建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将所盗窃的摩托车交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郭某。经鉴定,李某的颈部、手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平南警方2020年12月9日通报,犯罪嫌疑人何某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已被平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020年12月16日、2021年3月24日平南县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何某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2021年6月17日,“‘11·6’平南县马练乡杀妻未遂案”被告人何某建获平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审宣判后,何某建不服,上诉至贵港市中级法院。
贵港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建因婚姻纠纷心生怨恨,在被害人睡觉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以利器捅刺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应当知道其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而予积极实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何某建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