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崖州湾科技城持续推出改革措施
来源:海南发布
《关于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优化明确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近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优化明确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取消施工图审、实行“拿地即开工”、扩大用地批准手续范围等,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
通知指出,崖州湾科技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建设、勘察及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办理施工许可不再以施工图审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但不包括改扩建和装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也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项目,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
通知进一步明确函证结合和“拿地即开工”办理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符合相关部门审议后,可先行采用告知承诺制即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函;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用地批准有关证明文件后,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许可函,拿地即开工。
通知还进一步扩大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的用地批准文件范围。对政府投资项目,同意先行使用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9年4月1日后核发的)、用地预审(2019年4月1日后核发的)、项目农转用及征收批准文件(包含用地净地完毕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作为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对社会投资项目,同意先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土地款缴纳完毕有关凭证)、政府部门关于用地置换批复等任意一项材料作为用地手续,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
此外,通知还对容缺缴纳城市配套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制等方面作出相关说明。
据了解,崖州湾科技城通过“告知承诺制”“以函代证”“容缺办理”等多种方式,实现主要审批事项最短1天办结,极大缩减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间。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通过制度建设加速项目落地实施,节省资金成本,为建设单位前期审批提供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优化明确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实施意见(试行)》自2021年8月16日起实施。
编辑:张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