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收取的押金退了
“三年了,钱终于退回来了......”近日,面对巡察组的回访,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南路居民邱叔竖起了大拇指。
时间回拨到2020年5月,按照年初巡察工作计划,合浦县委对县市政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项目建设领域专项巡察。
进驻县市政管理局后,专项巡察组陆续收到多名群众反映,称县市政管理局下属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向建房业主违规收取建筑垃圾处置押金,且存在抬高退还门槛,拖欠押金不还问题。
“收费没有文件依据,开的也不是正式收据,要我们同时提供收据和处置牌才给退押金,但这么长时间了,收据或处置牌都弄丢了,这不是刁难我们嘛!”来访群众怨言很大。
“群众利益无小事,应尽快核实清楚!”专项巡察组组长裴俊松强调。
专项巡察组通过调阅相关文件依据、押金收取明细表等资料,发现该站确实存在违规收取群众建筑垃圾处理押金问题,且部分押金仍未退还给相关业主。
在简单分析和梳理问题线索后,巡察组随即对该站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面对专项巡察组同志的追问,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余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2013年10月至2019年9月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建筑渣土消纳临时处置场管理,防止社会车辆进入场内倾倒垃圾,在没有政策依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要求建房业主附加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手续,并通过开具非正式收据,违规收取业主每户押金200元。而后,建房业主凭借该站发放的建筑垃圾处置牌,进入场内倾倒建筑垃圾,处置结束后凭垃圾处置牌和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据统计,在上述期间,该站共收取591户业主交纳押金118200元,其间,陆续退还60600元。
“违规收取业主押金,这是‘一错’。开具不正式收据,这是‘二错’。没有考虑到群众实际困难,及时主动核对清退押金,这是‘三错’。”面对巡察组,余某深刻反思道。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按规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进一步核查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并责令该站逐一比对业主留存信息,按期如数退还剩余押金。目前,余下的288户57600元押金已全部退还给相关业主。
“200元不是大数目,却侵犯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开展政治巡察,就是要通过解决群众身边的‘小问题’,推动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苏汪楷表示。(合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