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罪分子搭建洗钱渠道,6名"跑分"牟利人员被公诉

日期:08-18
上海市

原标题:为犯罪分子搭建洗钱渠道,6名"跑分"牟利人员被公诉

为犯罪分子搭建洗钱渠道,6名

查获的银行卡。

为犯罪分子搭建洗钱渠道,6名

查获的U盾。

查获的U盾。

查获的U盾。

正义网上海8月18日电(通讯员吴珊珊)搭建“跑分”窝点,召集“跑分”人员,收集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搭建洗钱渠道。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6名从事“跑分”业务的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小刘是上海某大学学生,2021年3月7日,收到一条网贷广告短信,因手头有些紧,于是便点击了广告中的链接下载了一个名为“度分期”的APP,在APP内签完所谓的合同之后,一名自称客服的人员与他联系称需要提供银行存款截图以及收到的验证码。当小刘按照客服所说操作后,发现银行账户内被转走5200元,但很快对方又将钱款原路退回。客服又提出要将流水提高50%,需要小刘转账13000元到对方账户。最后小刘分五次将钱款打至三个银行账户,但客服告知他申请贷款失败,当客服提出要额外再转13000元,小刘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经警方查证,小刘打款的三个银行账户,有一个属于卞某,两天后,另一名被害大学生小田做网络刷单兼职时被诈骗4992元,其中有2500元也是转入了卞某的账户。多起诈骗警情牵出一个“跑分”窝点。

该窝点共有六名人员,由被告人谭某和路某先后招揽卞某、王某、霍某、崔某开展跑分业务。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有偿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涉诈等非法所得。当他们接到转账指令,便根据指令使用对应的银行卡和u盾进行转账,每天结算流水,并上报给上家。

转账的收款银行卡账户大都是来自于这些被告人的亲朋好友。到案后,谭某交代起初是经朋友介绍远赴外省参与“跑分”业务培训,对方称跑分一笔有千分之1.5的收入,加入的门槛是5万押金或者提供几张手机卡和银行卡。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6名被告人均供述称明知钱款是上游来历不明的犯罪所得而予以“跑分”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生产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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