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为鉴|被查当天,他竟然还敢伸手
“贾绍学在被纪委监委带走调查的当天,仍在收受下属送给他的钱款。”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绍学案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
2020年5月,贾绍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法院裁判文书显示,2013年以来,贾绍学个人及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产共计450多万元,其个人获得241万元;充当许某某黑社会犯罪团伙“保护伞”,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收受贿赂26万元。2020年12月,贾绍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1989年,贾绍学还是一名基层普通民警。从警三十年,其坠落之路发人深省。早在担任覃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贾绍学就在查扣的走私物品中动起了歪脑筋。
他伙同时任覃塘公安分局局长黄某、干警胡某某、黄某某、韦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处置查扣的走私物品中,串通买家及评估、拍卖公司,通过压低走私物品的评估价格、拍卖公司控制拍卖程序等方式,获取走私物品实际成交价及拍卖价格之间的差价,私分了差价款337万多元。
走私者从走私中获利,做的是“吃黑”的勾当,而贾绍学等人却从执法后查扣的走私物品中牟取差价,“吃法”令人惊诧。“一开始,我对这些差价款的产生和使用也是忐忑不安……但在种种原因之下,自己变得默认、放纵,变得麻木不仁,不以为然了,最后变得理所当然了。”贾绍学说。
贾绍学被指控的另一罪行,是甘当涉黑犯罪集团的“保护伞”。许某某黑社会犯罪团伙以开赌场、经营宾馆、房地产开发等获利,该犯罪团伙在贵港为祸20多年,背后就有贾绍学等人徇私枉法甘当“保护伞”。
为了拉拢与覃塘公安分局领导的关系,许某某犯罪团伙骨干李某向贾绍学借钱,承诺每月给3分利息,贾绍学放了60万元贷款给李某,每月坐等收利息;2014年,贾绍学把公安分局的项目交给许某某黑社会犯罪团伙来做,收受李某送上的钱款20万元……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贾绍学对许某某、李某的事有求必应,甚至接受请托为其涉及的刑事案件说情打招呼,帮助其不断逃避法律制裁。在犯罪团伙的楼盘开业时,许某某等人还通过贾绍学请来了覃塘公安分局班子领导参加宴会,甚至有警察为楼盘维持治安秩序。
“哪个下属送,可能不记得,但是哪个下属从不送礼,我肯定记得……不送的,工作能力再强,提拔的时候,我都不会考虑提拔他。”这样一段“雷人”语录,是贾绍学私下里曾经多次“强调”的话。
2012年至2019年案发,多个年关节点贾绍学都在忙着“收钱”,下属送来的礼金共计19.8万元。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贾绍学一手遮天,没有人敢监督他,也没有人去提醒他。
“下属的礼金从何而来?还不是各显神通、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才肯送给我?”贾绍学在台上大讲廉洁从警,在台下却把逢年过节收受下属礼金变成常态,奉行有钱就好办事。
在看到曾经的同事时任覃塘公安分局局长黄某、时任覃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某鹏被带走调查后,贾绍学仍然不知敬畏,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在贵港市纪委监委将其留置的当天,他仍在收受下属送来的钱款。
接受审查调查后,贾绍学才如梦初醒,几次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痛哭流涕,感到愧对父母、愧对妻儿,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无脸见江东父老……犹如一场梦,一场漫长的梦,我现在才如梦初醒……面对几十年前入党宣誓的党旗,面对头顶的警徽,现在我能做的只是深深的忏悔……”(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