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我省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日期:08-13
社会组织

原标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我省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8月12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全省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僵尸型”社会组织不仅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和社会管理成本,还给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此次专项行动是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部署要求,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集中整治阶段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需要进一步整治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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