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司法厅试点下放四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8月9日,省司法厅举行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试点工作授权签字仪式,决定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变更、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限本市辖区内律所之间变更)、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四个事项下放到大同、晋城、晋中、临汾四个市司法局开展试点。
扩大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试点是省司法厅年初谋划的重点工作,是司法行政改革事项,也是探索性事项。省司法厅要求,厅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在下放试点工作中,要加强与试点市局工作对接,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下放事项业务培训,完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标准,确保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个试点单位要依据授权书明确的工作职责,按照规定依法审批,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法纪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