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检察机关对马桂平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8月1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晶晶)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原常务副书记马桂平(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天津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桂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桂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工委书记,天津市和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上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