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位一次预存400万燃气费够用两年,突击花钱现象何解?

日期:08-12

原标题:有单位一次预存400万燃气费够用两年,突击花钱现象何解?

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总体好转,但顽疾难除。

最近一些省份公布当地2020年度省(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指出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突击花钱问题。

北京市审计报告称,有的单位还存在突击花钱的现象,为规避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个别单位一次性预存燃气费400万元,足够该单位使用2年。还有部分项目早于合同规定,在项目尚未验收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

山东审计报告指出,17个部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维修费、采购货款等2279.89万元。6个部门单位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ETC卡等69.75万元。2家省级医院在项目未开工或设备未验收入库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款和货款7400.51万元。

海南审计报告发现,2个部门通过在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的方式,年底突击支出124.01万元。

政府预算专家、上海财经大学邓淑莲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这些都是地方政府部门突击花钱的常见手法。近些年突击花钱问题虽明显减少,但依然存在,导致突击花钱的直接原因是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在年底上收,根本原因在于预算管理不精细、不完善。

“突击花钱”难杜绝

所谓“突击花钱”现象,主要是指每年的第四季度尤其是12月份的财政支出占全年比重过高。政府一些部门单位集中在年末几个月花钱,给老百姓一种花钱不够科学、合理的印象,甚至可能存在乱花钱问题。

邓淑莲表示,“突击花钱”破坏预算的平稳执行,不利于公共产品的平稳供给,不利于公共资金效率提高,甚至容易造成公共资金的浪费性使用。

中国政府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方法主要采取基数预算,一般以上一年支出为基数,适当考虑一定增长比例分配资金。如果年底政府部门、单位预算资金没有花完,在近些年政府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背景下,这笔结转结余资金将被政府收回,而且可能削减下一年部门、单位的预算资金基数。这也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在年末“突击花钱”。

邓淑莲认为,“突击花钱”根本原因在于预算管理不精细、不完善。比如一些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倾向于高估预算,使得申请的资金多于实际需要的资金;预算编制不细致,没有采用科学的预算方法,不少项目都是大致估算,而没有根据实际需求科学预算,从而使得预算数与实际需求脱节。

她表示,预算执行过程中,一些部门、单位自身的进度控制存在问题,比如很多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只是在年底前一两月提醒用款主体资金使用的截止时间,而不是按照预算进度表有计划地管理,由此也会导致年底“突击花钱”。

另外,邓淑莲分析,由于一些项目预算需要人大批准才能执行,有不少项目预算开始执行时,预算年度时间已过去一半了,一年的项目预算要在半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执行完毕,难度较大,集中在年底花钱就不可避免。

中央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告诉第一财经,导致“突击花钱”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如预算编制不科学,申请了超出资金实际需求可能的“大预算”,年度花不出去又怕被收回,因而突击花钱。

她表示,客观原因是从预算支出进度客观规律来说,支出在预算年度内并不是按月、按季均衡发生的,客观上存在着支出的大头往往发生在下半年,存在多种影响因素,比如预算资金需经过法定程序后下达的时间、一些项目需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及招投标程序后的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完工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结算时间、执行中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规范化管理带来的花钱约束等。

“虽然目前通过对某些预算资金的提前下达、项目库建设改革及相关制度建设对资金下达晚、花钱前置条件及环节多等问题有所缓解,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结余资金制度硬约束与现实资金使用中主客观问题相碰撞,就带来了年末突击花钱问题。”李燕说。

当然年底突击花钱并不等于乱花钱,有些工程款等年末支出也符合国情。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近些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等,这些都使得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有明显好转,但这一现象依然存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康锋莉教授在收集中国30个省份2005~2018年相关数据研究发现,省级政府年末“突击花钱”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依旧存在。省级财政支出效率近几年有所上升,但财政资金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在现行预算制度下,第三、四季度财政支出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有单位一次预存400万燃气费够用两年,突击花钱现象何解?

多措并举根治“突击花钱”

李燕认为,根治“突击花钱”问题,根据其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来分类施策,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她建议,对现行有关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应进一步细化完善,充分考虑不同类别支出的客观规律,科学设立不同的支出进度考核指标,而不是简单要求与时间进度相匹配。

邓淑莲也认为,财政部门要仔细审查资金结余的原因,如果属于客观原因,如执行周期是一年,而实际上只有半年的执行时间,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放松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管理措施与实际情况相符。

比如去年底财政部发文,明确抗疫特别国债年底前难以用完的项目资金可结转至下年安排使用,特殊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资金当年未使用完毕的,可结转下年使用。这也可避免一些部门突击花钱。

李燕认为,要建立科学的分类预算支出标准,为科学编制预算打好基础。并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支出前置准备工作,实现预算及支出指标下达后能快速形成实际支出。

另外,她建议,通过加大预算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和部门之间的协同,如预算决策审批、资金的下达、执行调整、招标投标、验收结算、绩效管理等,形成合力从而提高效率支出。

邓淑莲表示,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部门预算编制要精细化、科学化,杜绝申请预算与实际需求脱节的情况。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的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应经常性地提醒,而不要等到接近年底,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提醒资金使用者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预算。

财政部近些年也在不断强化监管。比如去年底财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庆典、发放福利等,财政支出应保尽保、能压尽压、可省尽省,部分年底前难以用完的资金可结转至下年使用。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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