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检察官与百姓身边的那些事儿

日期:08-11
检察院检察官呼和浩特市

原标题:呼和浩特:检察官与百姓身边的那些事儿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到现场了解污水处理情况

清水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农牧民

呼和浩特:检察官与百姓身边的那些事儿

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勘查玉米地受损情况

关键词

“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感受更加真实。”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此次活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生设施等事关民生民利、离老百姓最近的领域展开,取得了实在效果。

送上“法律及时雨”

【武川县检察院】

由于海拔较高,武川县的春天一向来得晚。进入6月,田地里才开始着上绿装,而辛苦了数天的村民们也有了难得的清闲。周末,原本安静的大青山乡干只汗村村委会前热闹异常,武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们正在这里开展农资安全与公益诉讼检察宣讲活动。

原来,武川县检察院干警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当地农民被骗事件屡见不鲜,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产品在农耕时节流入市场,不仅损害农民利益,大量假化肥撒入农田后,也会随着雨水和农田灌溉溶入地下水及河流中,造成地下水及河流污染。可这类案件农民维权困难,常常因证据固定不及时,样本未留存无法鉴定等原因只能自担损失。

早在春耕前,武川县检察院干警便商量着要提前做好农资安全与公益诉讼宣传。4月以来,他们先后开展数次宣传工作。入夏后,他们利用休息时间赶到较为偏远的大青山乡干只汗村,专门针对如何辨别假农资以及购买了假农资如何维权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向村民们发放《购买农资防骗》手册。事关切身利益,村民们积极参加活动,几十个人围着检察官问长问短。

“首先,你们在买农资的时候要擦亮双眼,别因为贪一时便宜误了一年的收成。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我们检察机关举报。广大农民的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如果确有损农害农案件,检察机关也可以启动公益诉讼。我们发的《防骗手册》很实用,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里面的内容。”检察官一席话,说得村民们频频点头。

“检察官同志,这两年农产品真的假的分不清,买了假农资怎么索赔我们也不懂。去年我就买过假化肥,吃了哑巴亏。这次你们把遇到问题应该怎么做都讲透了,真是给我们下了一场‘法律及时雨’啊!”一位村民感慨地说。

一心牵挂“粉条安全”

【土默特左旗检察院】

“这家已经关停了,记录一下”“这家用了新工艺进行生产,可以保证安全”……不久前,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次走村入镇,逐一造访11家粉条加工厂,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粉条类食品是呼和浩特市地区人民经常吃的食物,去年的检测结果令我很吃惊,铝的残留量竟然超出国家标准10倍之多,还有那么多店铺在大量生产、销售。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回访是必须的工作,只有确保整改到位,才能真正放心。”检查过程中,公益诉讼检察官这样告诉记者。经回访,涉案11家食用粉条加工厂中,除了一家停业不再生产外,其余10家已按要求停业整顿,部分整顿后的粉条加工厂采用新工艺试产出低矾合格的粉条,经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已投入生产。

时间上溯至2020年5月,当时,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发现,土默特左旗有多家生产加工粉条食品的作坊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情况,将线索交由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办理。土左旗检察院调查得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于2019年对土左旗部分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粉条抽样,后经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11家加工厂生产的粉条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均严重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7月,土左旗检察院向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市场主体进行整治。同年8月27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11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停业整顿,待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方能恢复营业。

2020年底,土左旗检察院接到反馈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低矾”粉条加工制作方法的培训,已基本解决全市粉条生产加工行业铝超标的问题。

从不理解到主动求

【玉泉区检察院】

“污水蓄水池已经投入使用。我们还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被挖断的管道接入集中管网,彻底解决问题。欢迎检察院的同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近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负责人再次与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沟通。这样的沟通也是自该院办理赛罕分局怠于履行茂盛营村与新胜村交界处沟渠排污监管职责案后,两家单位的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一。

2019年8月,电视台一则《都是污染惹的祸?300多亩玉米受影响》的报道,引起玉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鉴于是上游污染导致下游受损的案件,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将该案指定玉泉区检察院办理。检察官调查发现,赛罕区茂盛营与玉泉区新胜村交界处存在明渠排污情况,雨季或排污较多时,污水外溢,使新胜村土地受到污染,土地盐碱化严重,有近200余亩玉米地受影响。锁定证据后,玉泉区检察院立刻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仅对污染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回复,整改行动却迟迟未进行。多次沟通无果后,玉泉区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6日将监管部门诉至法院。2020年8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时,我们感觉问题不是我们一家的,整改需要规划、环保、国土、城建、乡镇政府等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参与,所以对检察院的监督不是很理解。现在经过充分沟通,我们思想上彻底没有了疑虑,接下来会积极推动整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解决问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此一事,该局完全转变了认识,完成了从不理解到主动要求监督的转变。

目前,这起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案还未画上句号。检察机关正在跟进监督,集中管网的接入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把宝贝河当宝贝爱

【和林格尔县检察院】

又是一年春夏时节,在和林格尔县境内的宝贝河(拉乌素河支流),大天鹅、鸿雁、黑鹳、反嘴鹬等几十种北飞的候鸟纷纷来此停留栖息,观鸟、爱鸟成为和林格尔县的一道热门“风景线”。然而,当地人都知道,这样的景观来之不易。

2020年7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宝贝河水面污染十分严重。通过调查走访,办案人员了解到,污染原因是城关镇范围内建设污水管网的过程中,有10个路段雨水、污水管道建设时没有分开,导致雨天时雨水混同污水都流进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的急剧增加导致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为防止溢流,污水处理厂只能临时断开污水管道。于是一到雨天,污水就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雨污混排进入宝贝河,造成河流污染,直接危害当地的生态环境。

“我们住在宝贝河边,就要把河当宝贝爱呀。”2020年2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向和林格尔县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城区内污水、雨水管道进行分离建设。县住建局经请示县政府,决定将雨水、污水管网分流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

2020年4月,和林格尔县发改委批复同意了城关镇地下管网改造项目,包括污水管网改造、给水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等7项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亿元,其中污水管网改造投资估算为2000余万元。2021年3月,南山污水北送工程建设完成,县城步行街、盛乐街、兴盛街的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也已开工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并不一发了之,检察官持续守护着宝贝河的美丽。2020年12月,在实地跟进整改情况时,检察官发现河道内有堆积的垃圾,立即邀请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利用无人机取证核实后,检察机关建议县水务局和镇政府履行监管职责。至今年1月,河道内堆放的8吨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水泥外衣换“绿装”

【新城区检察院】

近日,新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跟进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时,确认涉案的“百变”土地终于又穿上“绿装”。

2019年6月,检察机关履职时发现:2011年4月,呼和浩特某公司与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讨思浩村民委员会(现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签订了150亩的土地租赁合同,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该公司动工建设葡萄种植基地、鱼塘和小木屋等休闲娱乐设施,其中鱼塘占用耕地面积9.35亩,小木屋占用耕地面积1.27亩。2015年5月,同样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又在该地块动工建设卡丁车场(后改为驾校),占用耕地13.74亩,以上共计占用耕地24余亩。经鉴定,因土地性质和用途发生改变,造成土地破坏,该块耕地已经不具备种植条件。2016年4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10万元的决定,但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新城区检察院在调查取证后,分别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2019年12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建大棚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该公司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驾校培训业务也在继续。

针对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履职不充分、不到位的情况,新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局依法全面履行保护涉案耕地的监管职责。随后,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立即召开由新城区检察院参加的各单位协调会,制定了尽快恢复耕地原状的方案。2020年5月,涉案公司铲除了卡丁车场和小木屋,平填了沙坑和鱼塘,关闭驾校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被占耕地。

在涉案土地整改完毕,经专业机构检测,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后,该案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撤回起诉。

别说浇地,喝都可以

【赛罕区检察院】

日前,赛罕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五次来到某污水处理厂。“这里的水好清啊。”检察官指着工厂外汩汩流动的小河说。“我们这里的水不要说浇地,饮用都没问题的。”工厂技术人员笑着说。

看着清亮的水流,河渠旁的如茵绿草、艳丽花朵,很难想象不到两年前,这里还流淌着浑浊的水流,水面上尽是泡沫、散发阵阵恶臭,周围草木凋零。一切变化,都始于一份检察建议书。

2019年7月,赛罕区检察院发现某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超标长达数年,严重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及灌区林木健康生长。经深入调查,检察官确认,污水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隶属一家大型央企。为解决生产用水和企业附属学校、住宅区生活用水排放问题,该企业与当地政府协商建造了这家污水处理厂,无偿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在向环境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办案检察官多次深入污水处理厂现场查看污水处理及设备运行情况,与企业多次座谈共商解决方案。

2019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该院没有一诉了之,而是持续跟进企业设备升级改造过程,不间断督促环保部门定期检测水质。经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企业积极整改,到2020年7月,经过持续近一个月不间断的水质检测,污水排放口的排放稳定达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近千万元资金改造升级污水处理设备。2020年7月28日,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以撤诉结案。

今年1月,赛罕区检察院回访时接到企业反映,称进水口水质严重超标给污水处理厂下一步处理污水造成很大负担,但企业没有权力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进行管理,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4月,赛罕区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5月12日,镇政府与该院沟通,表示将依法对相关超标单位予以监管。目前,各商铺正在购买相关设备保证排水达标。

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回民区检察院】

“商场内的自动售货机都按规定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日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对辖区内自动售货设备进行“回头看”时,某商场管理人员这样表示。

回民区是呼和浩特市大型商场集中地,自动售卖设备较多。2020年4月,回民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辖区存在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公示相关证照、未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售卖食品等违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个别商场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投币游戏机出售零食、香烟。这些设备内的食品责任人不详,质量卫生难以保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侵害的风险。

在前期细致调查基础上,回民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逐条列出辖区内存在问题的自动售货设备,指出这些设备存在的管理问题,督促其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8月15日,相关部门采取行动,保证所有自动售货设备“持证上岗”。

“吃”的漏洞堵上了,“喝”的也不能放松。2020年9月,回民区检察院率先开展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调查,发现不少设备存在未办理相关证照或证照未公示、无设备消毒情况记录、无维修记录、未定期检测水质、未定期更换净水滤芯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回民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内的多家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排查整顿。如今,回民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已将营业执照等信息依法进行了公示。

为扫码支付“排雷”

【托克托县检察院】

近日,托克托县检察院应邀与县应急管理局一起,对辖区加油站“站内手机加油”情况逐一进行“回头看”。检查中发现,中石油某加油站罩棚立柱处张贴的广告宣传海报上印有中石油公司App以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存在诱导消费者扫码的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纠正,宣传海报被撤下。检察官对加油员进行了现场安全普法,要求对加油站内手机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手机。

2020年11月,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加油时发现,加油站存在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支付油费的情形。“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应用,加油站推广不下车加油、手机扫码支付的服务模式。在加油区域用手机支付的方式虽然给车主带来一时的便捷,但扫码支付发射的功率可能引发射频火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立即依法立案审查,于11月27日向安全主管部门托克托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上述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托克托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两个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对一家加油站实施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后,加油站所属公司对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各加油站员工开展《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同年12月3日,托克托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托克托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执法人员60余人对全县加油站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

鱼塘拆光,黄河通畅

【清水河县检察院】

近日,在清水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督促下,该县黄河河道内的最后一个违建鱼塘被拆除。至此,一起为期两年的河道违建公益诉讼案完美收官。

对清水河县黄河岸边的村民们来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很多人认为“多年不出事就是没影响,黄河水养黄河鱼就是谋发展”。就这样,十多年间,黄河河道的鱼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无论是对黄河水质还是对行洪都有一定危害。比如,窑沟乡村民李某从2009年开始,在未取得任何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在黄河万家寨库区侯家圪洞段河道挖蓄水池进行灌溉农田,修建鱼塘养鱼,陆续在黄河河道内违法建造5个鱼塘,并加筑围堰、安装防护网,共占用河道50余亩,处于黄河万家寨水库980米蓄水线以下,阻碍黄河行洪泄洪,威胁河势稳定,一旦水文异常就会影响万家寨蓄水安全。

2018年7月,清水河县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随后,清水河县检察院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5日、2019年3月7日、5月9日多次到现场查看,发现清水河县分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河道违建及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多次沟通无果后,2019年5月20日,清水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经过检察机关近两年的持续努力,相关职能部门终于行动起来,陆续拆除了黄河河道内的5个违建鱼塘。在此期间,检察官多次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讲,帮助群众破除“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观念,让保护母亲河、造福子孙后代的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文稿统筹:记者沈静芳通讯员卓娜杨小燕李海龙靳铮其其格段双燕荣雪松刘凤凤贠亚丽孙苗朗英程永峰

郑州有高中风险区域1+28个,实施居家隔离31613人 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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